关于"小矛盾引发故意杀人 开车上路千万别斗气"的评论
关于 小矛盾引发故意杀人 开车上路千万别斗气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用户: 匿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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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1-29 19:15:25.0 IP地址: 218.26.161.★
欺人太甚,压死活该。 死的人肯定不是好东西,早晚会死的 *************非常同意以上的说法!!!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1-28 23:23:55.0 IP地址: 211.167.170.★
挺好,都不是好东西,死了应该,死刑应立即执行,缓刑还得花咱们纳税人的钱。
网友:ag 发表时间: 2002-11-28 15:04:56.0 IP地址: 61.185.150.★
欺人太甚,压死活该。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1-28 12:16:29.0 IP地址: 211.154.64.★
死的人肯定不是好东西,早晚会死的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1-28 09:53:55.0 IP地址: 202.97.171.★
撞的好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1-28 08:59:28.0 IP地址: 210.12.77.★
死者生前所为欺人太甚!当事人处理欠缺冷静,量刑恰当!
网友:哲人 发表时间: 2002-11-28 08:29:45.0 IP地址: 210.72.250.★
已经是故意杀人了, 且连杀两人, 应该是死刑才对, 我看是量刑听轻, 什么原因, 希望给我们一个交代, 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辱党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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