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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难言召回

汽车召回是近期车市的一个热门话题,消费者都期盼着在中国也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但汽车召回要在中国实行似乎困难重重。

到目前为止,我国汽车厂家仿佛都非常惧怕“召回”。国内厂家有一个普遍观点就是:实行召回制度的话,车主会将所有的故障推给厂家,厂家吃不消。今年北京市实行在用车排放控制改造,实际就是一次政府强制召回。从这次召回的情况看,厂家平均对一辆车要承担2000元-3000元的费用,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企业不敢“召回”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二,中国汽车厂怕召回,更怕公开,认为一上媒体,销路立刻就会受到影响。而国外汽车召回制度之所以强调公开,就是为了让消费者知情,配合消除隐患。

一些专家对于我国今后能否实行召回制度也缺乏信心。“采取召回制度,只能是个别有实力的厂家,他们会在国外公司的支持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召回制度。其它的大多数企业是根本不敢轻言召回的。”理由有两点:一是生产厂家的自身条件不成熟,国产车的质量与国外相比差距太大,且没有专门负责召回工作的部门;营销体系不规范,销售环节过多,经常出现车辆几易其手,生产厂家无法及时全面掌握最终用户的情况。二是国家没有为“召回”立法,仅靠企业自身采取召回措施是不现实的。国外生产厂家之所以实行召回制度,是因为所在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他们;他们若轻视产品的质量,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与赔偿。

我国法律法规中的确没有“召回”的表述,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中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中有类似“召回”的立法精神,只是没有具体细则和可操作条文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遵循而已。

有专家认为汽车召回制度不符合中国国情,主要是因为汽车行业实行的是政府部门行业管理体制和形式认证制度,汽车企业及其车型的生杀予夺,是由项目管理和目录管理决定的。这种行业管理已被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效果不佳。

另外,建立汽车召回制度的障碍与其说是企业的实力所限而予以抵制,不如说是现有汽车管理体制上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或重叠所致。当然建立汽车召回制度还要有一些汽车行业内部的问题要解决。如改革销售体制,改变生产厂家只负责生产,不清楚销售到那里的做法,建立生产厂家对汽车“从生到死”(出厂到报废)的管理体制;改革汽车统计工作,生产厂家要清楚自己的车卖给谁了,甚至能了解二手车的去向;建立故障反馈的系统,清楚自己的产品经常出现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是设计或制造缺陷、怎么解决等。唯此,才具备了建立汽车召回制度的基础。

我国目前的确尚不具备建立汽车召回制度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汽车质量就没问题,就没有质量隐患,就没有隐瞒,就不需要召回了。国外发生的这些问题,国内迟早会发生。我们痛恨国外的一些公司坑害消费者,长期隐瞒质量缺陷,是我们消费维权意识的醒悟;我们对“汽车召回”事件的热切关注说明此项制度是先进的制度,是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是良好的服务意识,是走进新世纪的标志。是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需要。因此,建立汽车召回制度,势在必行。文/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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