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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国家汽车创新工程 | 朱志伟、胡树华
“国家汽车创新工程”自提出以来,引起各方面极大关注,作为一项事关中国科技与经济产业未来发展走向的重要构想,对它的研究,必然有一个不断探讨和完善的过程。我们认为“国家汽车创新工程”应在创新主体、内容、过程、体系等方面形成正确的战略,以完备的工程方案迎接WTO的挑战。
创新主体应多元化
作为带动汽车工业发展的三大基础产业,它的水平高低与否直接决定了一国汽车工业发展所能达到的程度。中国与世界汽车工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正是与美、日、欧之间在这三大基础产业上差距的体现。事实上西欧许多小国在汽车技术上与美日间并无显著差距,这也是由于其工业基础雄厚、技术先进的缘故。因此,中国的NAIP(国家汽车创新工程)与美国的PNGV(新一代汽车合作计划)在参与企业的选择范围上应有所区别,不能仅仅考虑汽车制造部门,更需要涵盖材料、机器制造和电子三大工业部门的优势企业与单位。
这样的抉择是基于以下三点原因:首先,我国这些支撑汽车工业的基础产业部门与国外同行业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其水平不足以支持中国汽车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成为NAIP施行的主要障碍。其次,在世界汽车业巨头的公司内部非常注重这三大产业部门的创新并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是行相关的工作,而我国汽车企业的技术中心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再者,发展汽车工业的主要目的就是以之为契机,带动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整体进步。所以,将这些产业的优势部门引入创新工程正体现了一这战略意图。
创新主体范围的扩大还体现在整合并引入一、两家零部件企业集团上。入世之后的零部件工业开放程度更大,而现有的零部件工业由于“散、乱、差”,有全军覆没的危险。为避免入世后国外的专业零部件公司形成垄断,或基于和国际汽车工业巨头的紧密联系而达成某种程度上危害到国内汽车企业生存与发展协议或默契,除了完善相关的立法及有效监管外,在行业内必须形成一、两家具有相当规模、实力的企业集团对其行为进行牵制。
创新主体范围的扩大也不应排斥民营企业。近几年来,中国民营企业发挥其源自所有制的经营优势,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先锋,它在汽车工业也初露锋芒。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企业将拥有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逐步摆脱旧体制的种种束缚。在规模上,将形成一批具有相当实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产业上,将向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复杂的重型工业部门和高投入、高风险的技术部门扩展。民营企业在中国汽车工业的未来发展中将确立其特殊的地位。它的加入也必将为NAIP创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增加活力。
创新主体范围的扩大是结合我国工业基础技术相结落后的实际,全面考虑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涵盖其前向、后向各产业部门,综合不同所有制结构与组织结构的优势企业,选择行业内的领先者参与NAIP。是总体范围的扩大与局部领域的择优相结合。NAIP的实施还应该注重国外智力的引入。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结合
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成果必将带来企业组织形式与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要求企业制度与之相适应以推动创新工作的发展。也只有在适宜的企业制度下,才能就技术与产品创新及时决策、正确领导、合理组织、协调控制。因此,不存在单纯意义上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它们与制度创新是结合在一起的。各国汽车工业的实践了证明了这一点。领导通用击败福特的斯隆不仅提出“式样年年翻新、产品档次齐全”的产品创新战略,更主要的是创立了“分散经营、协调控制”的一整套组织管理原则。丰田汽车的异军突起,是与其柔性制造系统、看板管理等独一无二的生产方式紧密联系的。
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最大阻碍在于和市场运行机制相悖的企业制度,居于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严重滞后造成创新主体缺位。企业领导的任命制成为政企之间割不断的纽带。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开拓精神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官僚思想相抵触。国有股比例过大,持股者过于集中,这种滞后的产权关系累及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的开展。在国家汽车创新工程中,作为创新主体主要组成部门的国有及国有控制企业应该把握时机,大胆开拓,在产权制度的改革中迈出更大的步伐。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汽车工业的技术有趋同的走势。在当前阶段,我国汽车工业创新的重点应该放在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方式上。这是因为它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体制问题,还因为我国创新的技术基础薄弱、资金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但时间却非常紧迫。这就决定了幻想通过NAIP的实施对美日的汽车技术实行全面赶超是不现实的。可行的选择是在利用后发优势的基础上采取总体跟进的策略,在进行制度创新的同时,根据市场特点进行有重点的技术创新,突出局部的特色优势,再与中国汽车业实现技术的动态滚动发展。
因此,NAIP的实施不仅涉及自然科学各部门,还包括了社会科学的各领域,它的顺利开展就会促进这两大学科门类的协调发展与全面进步。
动态管理与控制手段的市场化
国家汽车创新工程实施的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投资数额大,而影响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和世界汽车工业的趋势等外部环境了在不断变化,因而建立一个开放的,实施动态管理的系统至关重要。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能否顺利实现,是衡量NAIP成败的关键。广大企业是创新的主力军,它们的创新成果将直接面对市场的检验。因此,这项工程的组织管理难度更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控制难以达到要求,应该更多的采用市场化的经济、法律手段来控制。
首先,要改革将国家投资作为平衡地区间、部门间利益工具的作法,以市场环境为前提,考查企业能力,通过招投标确立项目的归属。其次,实施动态的过程管理,各单位获得子项目后并不能一劳永逸。政府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后给付后续资金,对达不到阶段要求的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甚至取消项目。再者,对NAIP的开展不仅采取引导型政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应该采取激励型政策对创新企业在金融、财政、税收、分配等政策上给予支持,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它的成功实施将吸引社会资金以股市为主渠道的流入。这不仅增大了投资总额,分散了风险,改善了投资主体的结构,有利于创新工程的行为规范市场化,更为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开创了一个积极的社会环境。 光明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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