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商务部传出信息,《二手车流通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正在进行修订,不日将正式出台。有业内人士担忧,由于管理办法中没有提出一些深层次解决方案,目前普遍存在于二手车行业中的一些黑洞仍然难以消除,消费者的一些权益短期内仍难以得到保护。 该管理办法规定,今后二手车经营公司和二手车经纪公司将严格区分开来,经纪公司无权参与经营活动,只能为二手车买卖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撮合交易从中收取佣金。而对二手车经营公司的门槛也进行了提高,即注册资本金不能低于500万元,固定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据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有近两百家从事二手车买卖的相关机构,其中有的门头打的是经纪公司,有的则干脆称经营公司,如果按照新办法中经营公司500万的注册资本衡量,南京尚未有一家可以称得上是真正有资格从事二手车经营的公司。 市场内某资深人士认为,新办法一旦出台,所带来的仅仅是一种纷纷改名的行为,但不能阻止二手车经纪公司从事二手车买卖活动,因为市场没有限制买卖自由的规定,二手车中介机构有可能先买来旧车,再进行倒卖。而且对经纪公司和经营公司的区分早在1998年国家就已提出,但到目前为止还未有任何改观。 南京某旧动车交易市场的一位估价师告诉记者,除一些进口的二手车因为技术原因没法改外,几乎所有参与买卖的二手车的里程表都动过手脚。行业内有一句评价:在买旧车时有三样东西不用看,一是里程表,二是外观,还有一样为使用年限。这些东西都被二手车经纪公司或一些倒车的人改动过。 这位专业人士认为,目前旧机动车市场最缺乏的是一套完整的旧车评估体系,以及增加专业的二手车估价师队伍。而这一点在新办法中并未提及。目前消费者在购买旧车时应该借助专业人士对车子的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等关键部位进行区别。要想真正保证买车人的利益,必须从法律上对二手车经营公司进行约束,一旦出现问题,相关人士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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