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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客车超载出事车主要负全责
2004年01月13日16:00  作者:者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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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运才开始两天,沪宁高速公路交警就查处严重超载事件32起,超员总计400余人。对于如此严重的超载现象,万一发生意外出现伤亡,责任该由谁负?昨天,记者就此问题请教了法律界人士。

  客车竟超载235%

  据六合高速公路交警南京大队介绍,1月7日上午9点,在潘家花园收费站,查处了一辆超员客车,该车核载29人,实际乘客97人,超员68人,超载率达235%!这是南京交警在春运第一天查处的最严重的超载事件。昨天,沪宁高速公路南京收费站检查人员也发现了多辆超载客车。据统计,自1月7日春运开始到昨天下午3时,沪宁高速公路共查处严重超载违章客车32起,超员总计400余人。

  超载易发事故

  据了解,春运期间,南京市各主要出路城口、公路沿线设立了19个春运专项整治检察站和春运接客转运服务站,重点治理客运车辆超载。警方介绍,客车超员的危害极大:首先,超载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其次,车内人员拥挤,不仅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最后,车辆自身的机械性能也会因为超载而增加损耗。

  超载严重侵权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方晓敏认为,客车超载不仅侵犯了公众权益,也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方教授分析称,车辆超载会压迫地面,造成损害,对公众出行造成不便,是侵权;而修路费用由纳税人的钱开支,也是侵权;而超载车在路上行驶时,对其他通行车辆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其他车辆车主则属于公众范畴,所以超载侵犯了公众权益。另一方面,乘客在向客运公司购买了车票的同时,也是向车主或客运公司买了“安全”保障,但乘客的生命安全因超载而得不到保障,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侵害。

  意外均由车主负责

  明知客车已经超载,乘客仍然上车,万一发生意外受伤,责任该由谁负?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徐帮达律师表示,车主该负全部责任。徐律师解释说,无论是持票乘客还是补票人,就算没有正式车票,只要乘客付了钱,乘客与车主之间就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车主就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车主在明知客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旅客上车,否则就必须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当然,乘客也该有自觉意识,否则会增加自己和他人的风险。
来源:[商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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