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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年初78起事故警醒行人“文明行路”
AUTO.SOHU.COM  2004年03月31日10:38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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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跨越

  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今年1至2月份,本市共发生涉及行人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8起,造成25人死亡和68人受伤。另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城市交通事故中,与行人有关的约占20%。

  这些数字不能不让人们警醒,更引起交通管理者的重视。同机动车驾驶员一样,行人的交通守法与安全意识,会给城市交通环境秩序带来深刻影响。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自3月中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顿,将行人交通违章列为第一治理重点。

  现场目击

  交通秩序百日整顿开展以来,市区各交警支队、大队在行人交通违章较多的路口或路段增派警力、从严管理。记者连续数日跟踪采访,亲眼目击到一些行人“不文明走路”的违章行为……

  跨护栏明知故犯

  早晨7时40分,距新华路南京路环岛人行横道线50多米的新华路公交车站,数名乘客下车后径直进入车行道跨越护栏过马路。路口一侧值勤交警上前将几位违章行人“请”到人行道上,违章者赶紧向交警承认错误。

  南京路滨江道交口机动车与行人流量大,从人行天桥横过南京路早已成为这里的“规矩”。然而,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还是有不守“规矩”的人。

  下午5时15分,恰逢下班和购物人流返程高峰,南京路滨江道交口人流剧增,过往车流也在瞬间达到高峰。这时,从国际商场方向有几位女青年从疾驶的车流中穿过,跑到道路中间敏捷地跨过隔离护栏,奔向对面的公交车站,值勤交警立即上前纠正,但几位“淑女”很快融入等车的庞大人群中没了踪影。

  记者在南开三马路天津商场、吴家窑大街、鞍山西道天津大学等处人行过街天桥前观察,不走天桥跨护栏者也不乏其人。

  跨越护栏的行人中公交车乘客居多,都是为图省事、抢时间。如果问这些人知不知道违章穿越马路的危害性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肯定的。但问及为什么“明知故犯”时,答案便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车子看见有人过来会减速;自己的判断不会出错,车子还远,只要快一些就能过去。有这些想法的人往往在出了事故后,一味埋怨驾驶员车开得太快,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却不反省。

  闯红灯不管不顾

  下午2时20分,友谊路围堤道交口,围堤道方向车流川流不息,横过围堤道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亮起红灯,3名行人不管不顾地强过马路,从4条车道的车流中一层层地穿行,每穿行一条车道就会引起车辆急刹车,穿过去了就接着“闯”,不行就站在车行道上等待“机遇”。当交警纠正其闯红灯的行为时,他们居然一脸茫然。

  据一些道口交警介绍,行人闯红灯违章率约占横过道路行人总数的50%左右。不少行人没有明显的交通意识,到路口想走就走,还有一些人见别人闯红灯,也就“随大流”了。相当一部分行人有这样的想法: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交警也管不过来,服从红绿灯的指令是车辆的事,走路的人不用去管它。

  学校门前隐患多多

  中午11时50分左右,各中小学校学生中午放学高峰,在马路上追逐打闹的学生使一些路段的车辆举步维艰。

  中环线围堤道的水利局门前,几名中学生把道路中间的交通隔离护栏当成了游戏的“体育器械”,其中一名学生不慎将裤子上装饰物挂到隔离护栏上,该学生突然摔倒在逆向的小型机动车道内,恰在此时一辆黑色轿车疾驶而来,驾驶员当即紧急刹车,待轿车停住时,仅距该学生不到半米远,途经的市民和车辆驾驶员都被这突发的惊险一幕惊呆了。

  巡查至此的交通巡查车交警对这几名中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在繁华购物区、中小学校上下学等行人集中区域或时段,诸如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违章情况较多。加强行人交通安全教育,尤其对青少年的教育已成当务之急,因为违章者中未成年人多于成年人,年轻人多于老年人。

  文明行路要有空间

  我国现行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人行横道线前车辆必须主动给行人让路。而人行横道线上车不让人的现象,既让很多市民见怪不怪又深感不平。

  记者采记访途中穿行过围堤道、友谊路等几条繁华路段,站在人行横道线上,只见眼前飞驰而过的车辆中极少有司机肯收一收油门,降一下车速,礼让行人先过,而多是一冲而过,哪怕两边的行人已相向走到一起,也不能令他们降下速来。一些繁华路段,上下班高峰期时车流量很大,但车却一个贴一个的“屁股”,不肯留出安全距离,至于行人想过人行横道线,要么在车流中左顾右盼,要么多人结成“队伍”左躲右闪才能安然通过。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维持,在强调行人遵纪守法、文明走路的同时,也不能不向机动车司机们呼吁,给文明行路留出空间。

  市民声音 

  “法不责众”在作怪 侥幸心理要不得

  社会心理学家林秉贤:尽管大家都知道过马路应该走人行横道线,也明白行人违章要受到纠正和处罚,但一旦看到周围的人在违章并且这种违章并没有被处罚时,心中就会产生一种所谓的“安全感”,怎样方便怎样走,就成为很多人的一种过马路原则。这是“随大流”和“法不责众”心理在作怪。

  医务工作者李节:车是可以修复的,而人的生命是无法“修复”的。交通法规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强调了交通事故中机动车的责任,这让一些“走路人”产生了优越心理和侥幸心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不以为然。但如果亲眼目睹一场因行人违章引发的交通惨案,也许会让人们心中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改变。遵守交通规则,其实就是保护你自己。

  行人违章“猛于虎” 处罚力度应加大

  出租车司机沈学强:一些行人对红灯视若无睹,对机动车不躲不让,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怕死,而是认为“我就是故意违章你也不敢撞我”。这种行为给司机的行车安全带来很大问题,一些车祸就是为了避让这些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才发生的。

  大学生于博雅: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随意行驶,很明显地反映出部分市民的交通陋习。道路建设可以通过规划、资金和时间来进行改善,而人的交通行为素质提高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交通行为素质是衡量一个地区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标准,良好的公共道德是需要通过不断规范来养成的。因此,对行人违章处罚力度应加大。

  加强完善交通设施

  真正建起行人安全线中学教师王强:对相当部分行人来说,在某些路段违章,实属无奈之举。不少路段人行横道线设置少,或是与公交车站相距太远,或是公交车站设置在路段中间,行人为走人行横道线有时要走出数百米路,交通意识较强的人,着急时也难免会选择翻越护栏。过街天桥也存在此类问题。

  当然,交通设施的不完善不能作为违章过马路的理由,按章处罚也无可非议,但单靠处罚行人作用不大。要让行人自觉地不闯“红灯”,就应让他们有“绿灯”可走。

  交通专家何绪清:本市现有的人行过街天桥等立交设施明显滞后,希望有关部门在一些车流、人流集中的交通要道上修建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只有合理设置地下通道、过街天桥,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才能避免混乱。上下过街天桥应像过大街的路口一样方便,增加上下桥的长度和降低弧度,天桥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天津大学副教授马寿峰:人行横道线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一种是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线。对前一种,行人闯红灯影响车辆顺利通行的现象不少,而对后一种人行横道线,车辆抢道妨碍行人安全过路的事情更是司空见惯。

  即将于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最大特点是认定生命权高于一切,强调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拥有绝对优先权。也就是说,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因此,在严格治理行人违章的同时,还必须从严处罚在人行横道线上违规超速行驶的驾驶员,令人行横道线真正成为大家的安全线。(刘冬梅 杨毅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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