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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费标准调整 停车将按半小时计费
AUTO.SOHU.COM  2004年04月08日08:05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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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五月一日起执行新的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标准

  本报讯 白天在停车场停车不到半个小时,却按一小时收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今后将不复存在。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将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调整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单位,除居民小区外,白天停车收费(7点至21点)将以半小时为计时标准的办法取代现行的一小时计时制度。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细化计时单位,使得停车时间不足半小时的车主在部分露天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临时停车时实际缴费金额降低了50%。比如:白天把车停在四环内的露天停车场半个小时,5月1日后的停车费只有1元,而按照现行的标准车主需要缴2元。改进计时单位是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为使机动车停放收费更加合理,提高停车位利用率。

  据悉,本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性质等有关管理规定继续有效。

  此外,新的计时单位执行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收费,不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单位及个人,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查处。市民如遇停车场有乱收费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陆纯 赵鹤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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