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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第三者险要受罚
AUTO.SOHU.COM  2004年04月16日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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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未上保险的会受到相当于最低保费两倍的罚款,罚款将全部纳入救助基金。

  这项规定在《条例》没有,是“新法”中第一次提出来的。我国从1984年开始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但一直没有形成法律或法规。新法实施后,所有车辆都必须上三者险,这一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表现出来,法律效力较强。

  这里所说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有关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所收取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所建立起来的,用于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病员的基金。

  由于我国过去未建立起完善的交通事故救助、赔偿机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那些赔不了和赔不起的情况,尤其是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都是由政府来承担。而发达国家对此做法是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通过保险机制转移和分散风险。这样不仅可以使交通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消除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且事故与保费挂钩的经济杠杆作用也可以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


来源:[车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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