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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提醒:驾驶员尽快学习新《交法》
AUTO.SOHU.COM  2004年05月03日11:10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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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员尽快学习新《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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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后,不服处罚逃逸,司机李某将被交管部门从重处罚。

  5月1日上午10时40分,在石景山区鲁谷路翠微超市以西,彭某驾驶一辆白色桑塔纳由西向东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此时恰遇李某也驾驶一辆白色桑塔纳由北向南通过路口,由于两车互无避让,彭某的车撞在李某车的右后门上,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石景山交通支队值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勘察后民警根据有关法规,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责,并准备按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李某却以是对方撞了他的车及对方速度快等理由拒不接受处理,为此值勤民警只有请支队事故科的民警到现场,按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

  事故民警勘察现场后还是认定李某负全责,李某仍表示不服。在这种情况下事故民警按新法规定程序,必须将两车扣留做事故鉴定,但就在民警带领两车去停车场途中,李某却不辞而别,开车逃之夭夭了。这种情况下,民警马上打电话给李某,根据规定,李某开车逃跑阻挠对车辆进行鉴定,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如一意孤行将负法律责任。迫于压力,下午15时李某终于来到交通支队接受处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将被终身取消开车资格。由于前天是新法实行的第一天,交管部门以提醒为主,但对李某的行为,按照旧法规从重处理。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司机,从5月1日之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已上升为法律行为,某些驾驶员不负责的行为极有可能触犯法律,希望司机尽快转变观念!

  (闫峥 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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