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法我有几点个人建议(主要针对货运):
1、安全重于泰山,但考虑历史的因素为什么不可以选择软着陆,要知道
全国90%以上的车都是标小吨位,拉4-10倍以上的货物。
2、目前就以成都为例,99%以上全部长途车均停运,如此国民经济要崩溃!!
3、应该是路的技术发展适应车,而不是车适应路,一味责备重车损了道路。
4、如果完全按现有〈道法〉,只有两个结果:
A:现有车方式,运费200%上涨才能有运输利润,物价将以乘数效应轮番上涨,国民经济崩溃!!!
B:所有车主新购大吨位车运费同样上涨价100%,但国家有这么多新车吗?
5、可以采用软方式着陆:
A、所有现在车,3个月不管超载,
B、3个月内所有车依据安全重新核发行驶证,如本可装运20吨而标5吨的发新的行驶证为20吨,
C、重新核定养路费、过路费,使国家总养路费、过路费收入有10%增长即可,其它不宜按现标准全加给运输车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