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盗车52辆、案值达1348万元的特大盗车团伙作出一审判决,涉案11名被告人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
广东农民蓝勇辉等从1995年8月至2003年5月间,单独或伙同他人以使用自配机动车钥匙等手段,大肆盗窃凌志、本田等豪华轿车。该犯罪团伙中多名成员白天是北京一些汽车修理厂的修车工 ,晚上摇身一变就成了技术娴熟的盗车贼。一些价值几十万元的赃车,该团伙成员几万元的价格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