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搜狐首页 >> 汽车频道 >> 汽车新闻 >> 交通新闻

“电子眼”扣分有人情味 车主不必背黑锅

AUTO.SOHU.COM  2004年09月12日09:25  新华网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新华网杭州9月11日电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交巡警总队了解到,今后,凡是把车借给别人而有违法记录的车主,不必再为他人背扣分的黑锅了。交警总队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10日开始,在机动车因违法被电子警察摄录而遭受处罚时,对无法确认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或保管人为同一人的,对所有人或保管人只作罚款处理。

  以前,违法车辆只要被电子警察拍摄到了,机动车车主或保管人无论当时是否在驾车,都必须承担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扣分,造成许多车主或保管人有苦难诉。对此,浙江省交巡警总队依据各地反映的情况,于日前出台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问题解答》,其中规定: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果被处罚的主体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在处罚的同时予以扣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或保管人是同一个人时,对机动车所有人或保管人只作罚款处理,不吊销其驾驶证,也不予扣分。

  为了更好地确认真正的违法人,浙江省交巡警总队还将引进从德国进口的高清晰6F违法拍摄仪,届时,真正的违法人将清晰地出现在违法处理单上。(程超)

北京五环31双电子眼电视监控系统正式使用 (06/17 09:17)

9月1日限行 数百电子眼等查“黄标”(图) (08/26 07:51)

电子眼等着查“黄标” 黄标车限行令实行 (08/21 07:45)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网站建设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相关连接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  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  言: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短信推广
“悬赏”鲜明个性图片
摩托罗拉和弦下载专区



搜狐商城
·汽车| 香水扮香爱车
·汽车|爱车清洁用品
·化妆|玉兰油惊爆价
·精品|运动休闲服饰
·汽车|送龟牌白金蜡
更多...
-- 给编辑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