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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头曾有一道著名的“人文景观”——“面的”。
80年代中期,北京街头第一次看到微型面包车时我曾想,将来要有一部“微面”也就心满意足了。这车对工薪阶层讲真的很实惠。有人笑话我的“志向”不够远大,我说“人微则车轻”嘛。 没想这话后来竟言中了。
北京的微面出租车价钱相当便宜,跑十公里十块钱,不但装人多,还可以载个洗衣机、电视机一类的家电,也因如此,北京市民对“黄虫”(北京的微面出租车一律是黄色而得名)曾怀有深厚的感情,其数量在最高峰时曾达到过惊人的6万辆。
但“黄虫”一多,问题也来了:一是“有碍观瞻”,与“首都气象”不般配;二是“污染空气”,废气排放量达不到标准;三是车体轻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司机都很危险……
9 0 年代初,北京就有人动议“讨论”要不要消灭“面的”了。但因市民反应强烈,北京市政当局迟迟没敢下手。后来是采取通过禁上牌照、旧的微型车报废后,不得再购微型车等变通的过渡措施,让已有的“微面”慢慢死亡,让老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个逐步适应过程,直到1 9 9 8 年才宣布“面的时代”的彻底结束。
坦率地说,除了安全性的考虑,我对诸多消灭“面的”的理由都不以为然。比如污染,比起长年失修破旧的公交车,“面的”好多了,其实在中国绝大多数城市,喷着黑烟的公交车至今比比皆是,简直就是“没法治”的局面。要是微面污染的理由成立,那些公交车是否也应该被消灭?但这可能吗?
“有碍观瞻”说尤其令人反感生疑,那微面究竟碍了谁的观瞻?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岂不是说需要微面的市民都“不要脸”?
但北京的“黄虫”最终还是被消灭了。
说起“面的”,我至今有种“缅怀”之情,因为等我有钱买微面时,它却被宣布死亡了。理智上,我很清醒地知道“人微车轻”就是它的宿命。而回头来看,觉得北京市有关部门消灭“面的”的手段,倒也还算人道。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工薪阶层人士昨天刚花了四五万元的半生积蓄,买了部微面,刚办好牌照,第二天市政部门就在没有任何“安民告示”的情况下,发布了一道死命令:禁止“面的”(或微面)上路,他是不是要当场吐血晕倒在地?
近闻广州突然出台一系列措施,限制低排气量的汽车上路,并招来不少人的诽议。这正是我这篇“缅怀”起北京“黄虫”由来。
我并不奇怪广州也会限制低排气量的车型,而是有些讶异广州的措施竟比北京的限制过程突然得多也峻急得多。
经历了几个世纪的疾风暴雨,人们应该不难明白“改良”比“革命”的阵痛小,也知道决策的失误才是最大的失误。就城市建设而言,最难纠正的错误就是规划的错误。因此各种峻急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其背景往往就是缘于决策和规划不当。加之缺乏纠错和应对机制,导致问题积重难返,于是非用“雷霆手段”不可。如此一来,许多决策的失误就不可避免要转嫁到公众头上。
城市交通要改善,环保要下大力气这都没错。但公众若因决策不当蒙受损失,该当何论?这样的情形在中国的城市其实很普遍,虎踞在城市周边的大型化工厂、钢厂、水泥厂——谁批的?小的如臭名远扬的“拉链路”,为什么中国许多城市总有许多马路处于地“无三日平”的状态?昨天煤气公司来挖一遍,今天自来水公司又刨一回,明天电信局又犁地三尺?这样的情形除了说明城市规划和管理的能力的低下和责任心的丧失,还能说明别的什么?
这两年“都市文化”勃兴,许多城市的决策者又开始痴迷“国际化的大都会”了。但任何城市首先都是生活在里的主体——广大市民的城市。因此所有涉及市民生活的政令措施,理都应该有利于他们,而不是损害他们的利益。即使在某些方面迫不得已要用“雷霆手段”,规划者为什么不检讨承担自己的失误?
现代都市的规划是庞大复杂的工程,没有一批富有远见卓识的专业材人,没有一批拥有科学精神和高度的为市民负责的责任意识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就像城市规划的红线图在有些城市可以被各种力量左右改来改去,这样的城市要想成为真正的国际化大都市也是很困难的,即使能够实现,其代价也是可以想象的。
从象征的意义看,微型车的宿命故事就像一个寓言,它不仅仅属于北京和广州,将来中国的许多城市的市民都可能会有这同样的遭遇,这也我认为它特别值得一写的地方。
(注:本文撰写于2 0 0 1 年8 月2 2 日) (责任编辑:余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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