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汽车领域竞争日益激烈,竞争方式也层出不穷。近日,东风日产的经销商在北京、深圳等地区的部分4S店以营销方式上求变,抛出了“对比销售”活动。所谓“对比销售”,就是在销售颐达轿车的同时,将自己竞争对手的车型——凯越、伊兰特、花冠等一一展示出来,供消费者对比试乘试驾。 然后,消费者根据自己感受为各款车打分,选择自己喜欢的车。作为促销未尝不可
近两年来,汽车销售4S店增长迅速,但多数建在较为偏远的城郊地区。消费者买车,“货比三家”,却必须走西街串东街,劳时伤神。此次,东风日产把“对比销售”搬到台前,无疑方便了消费者。
上海消费者沈先生认为,销售人员向购车者推荐自己的车型时,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很难判断车型的优劣。而通过对比销售的方式,对比明确,有的放矢,有助消费者做出理性判断。在同一个店内可以了解几款竞争车型,这可以节省消费者的时间,免除各专卖店之间奔波之苦。
某北京现代伊兰特经销商表示,4S店不仅仅是经销商,还代表了这个品牌所蕴含的深刻内涵。把伊兰特当作东风日产颐达的竞争对手放在展厅里,我们并不担忧。一方面,我们对伊兰特产品有信心,不怕用来比。另一方面,消费者不是傻瓜,会自己做比较。另外,这种“对比销售”模式如果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行为,比较新颖,也能够引起部分关注。当然,如果一旦发展成为全国性的行为,汽车销售行业应当制定一些规范,如不允许贬低对手车型等,以免升级成为不正当竞争。存在不公平竞争
某上海通用凯越经销商表示,这种销售方式存在不公平竞争。就4S店的销售人员来说,卖车提成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也会不遗余力地推销东风日产自己的产品。这些都注定了“对比销售”的“对比”是建立在利于东风日产汽车的基础上执行的,对比的结果可想而知。这对于“对比”的另一方凯越汽车是很不公平的。
某一汽丰田花冠经销商表示,中国消费者的汽车消费观念还不成熟,“对比销售”更容易误导这些不够成熟的汽车消费者。而且,对于80%的首次购车用户而言,左右汽车品牌及车型选择的主要因素仍然是朋友和销售人员。“对比销售”需引导
“有比较才有鉴别”,从这一意义上看,“对比销售”是件“好事”,不应当被质疑。但目前国内“对比销售”的条件并不十分成熟,例如,销售颐达的业务员,并未受过花冠车型方面的培训,又如何能准确专业地比较两车的异同。业内专家认为,4S店代表某汽车品牌和企业形象,把竞争对手产品摆进自家卖场进行“对比销售”,如果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消费者选车,真实全面提供所有车型的资料及相关信息,是值得提倡的,但需要强有力的规范,对“对比销售”的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要求比较高。如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诚信推介,各厂商还可能达到共赢的局面。这种商业模式是需要培养和监督的。如果“对比销售”的目的是推销自己产品,在贬低对方的同时,也降低了自己的可信度和美誉度。 (责任编辑:李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