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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期会客室:关注京停车三分钟熄火立法

2013年10月30日16:12
来源:搜狐汽车
第1页 :黄莉凌:立法符合汽车社会发展细节有待明确

  主持人:听众朋友上午好,感谢您在周三的上午来到汽车天下,来到星期三会客室,我是梁洪。我们的节目由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搜狐汽车、经济观察报联合出品。在今天的星期三会客室当中,我们把我们的演播室暂且把它开成一个像听证会一样的地方,我们邀请了各方面的嘉宾和大家一起来探讨近期的一个热点话题,正在起草当中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当中提出,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时候熄灭发动机。这个目的就是在于减少污染,但是这个提倡性的条款是不是有可操性呢?引起了各方争议,也看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24号举办了一个听证会,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因为这个条例和我们收音机前手握方向盘所有开车朋友是息息相关的,和汽车天下节目是息息相关的,所以今天也来开一个会,我们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大家对于停车三分钟熄火要立法这件事情到底持什么样的态度?我们今天请到的嘉宾有来自法律方面的专家,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莉凌,有专门进行汽车方面研究的国家的这些权威的大学的一些老师,他们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徐向阳、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副主任杨殿阁,还有我们媒体的两位代表,欢迎新华社资深记者南辰。

  南辰:大家好。

  主持人:来自《中国汽车画报》执行主编刘鸿仓。

  刘鸿仓:大家好。

  主持人:欢迎二位,既然是开会,咱们就大家都来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听一听大家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先直接问问二位吧,支持还是反对啊?

  南辰:停车熄火关乎大多数人利益

  南辰:我是赞成通过强制手段来约束停车三分钟以上熄火,因为本身这个既是一个关系到节能减排的一个事儿,同时它也是良好的驾驶文明的一种引导,利用强制手段,我注意到目前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并不是说我们通过考量立法一定要考虑大部分人的利益。没有任何反对声音这种立法可能还不存在,所以我是坚决支持停车三分钟以上熄火。

  主持人:南辰是坚决支持,刘鸿仓呢?

  刘鸿仓:我是支持长时间停车的时候要熄火,但是是不是三分钟?怎么样来执行?我觉得这个要商榷。

  主持人:我们在准备这期节目的时候听到了各方面的意见,因为这些天大家全在聊这些事儿,在办公室里同事之间也在聊这件事,基本上的意见都特别的鲜明,就跟南辰刚才讲的一样,同意的说多好啊,必须得提倡啊,如果你不把这个常识讲出来的话,很多人没有这个意识。但是也有另外一意见,我认为也很有道理,怎么执行啊?警察叔叔干不干别的事儿啊?天天拿一个小本在边上抄条子,还是怎么着?而且对于一些特种车辆,对于一些特殊环境下天气条件下,温度环境下这样的要求太苛刻了。一起来详细解读一下,先来听一听法律专家的意见,我们采访到北京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莉凌。

  黄莉凌:立法符合汽车社会发展 细节有待明确

  黄莉凌:首先我们说停车三分钟的出处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草案出来,应该属于一个地方性的法规。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这种立法的初衷还是好的。因为它是符合时代的发展,汽车社会的发展,以及我们整个城市的居住的环境。其实我觉得大家并不排除我们汽车尾气,对大气污染是有一定的因素的,只是可能大家在想说我这个汽车尾气和大气污染到底有多大的因素?是不是说我们这么做了之后,就根本性的就会杜绝这样的大气污染?还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会对这种法规以强制性的方式来要求,可能会引发这种不满。因为这种义务性的设定之后,如果要保证法规的执行,后面都会相应的跟着惩罚性的条款,而这个惩罚性条款,才是真正让大家感到反感的,因为大家可能会质疑第一它的可操作性,第二罚款的合理性。比如咱们北京,夏天的时候也确实挺热的,桑拿天,如果待在车里面可能温度会有40多度,冬天零下十几度停车的话,车里面温度也会很低,所以对于这种极端天气的情况下或者说对于特殊的人群,或者是特殊的车辆是不是一定要采取这样的方式?我觉得可以在进一步细化过程当中,把这些问题都充分的考虑。只有这种可行性的法规,才有实际操作的可能性。综合这些问题的话,我的感觉是停车熄火这件事情应当是一件好事,只是我们要把好事也办好了,这样的话会成为一个有利于大家,有利于你我,很好的一个标准。

  主持人:我们刚才听到黄律师的观点,是同意立法,在这一点和南辰的观点一致,先围绕第一个核心问题,到底能不能立法呢?咱们先来讨论一下,刘鸿仓觉不觉得停车熄火这件事更多应该是一种引导,是不是会更合适,合作伙伴搜狐汽车上也做了相关的调查,大家认为把它作为一种环保的常识,加以引导、教育、广泛的宣传,比写进法律要好得多?

  刘鸿仓:用法律手段来引导薄弱的意识

  刘鸿仓:我是觉得如果在大家意识都比较强的时候可以引导,但是如果大家现在意识都比较薄弱,没有这个概念的时候,我觉得用法律也未尝不可。我们说矫枉过正,但是在矫的时候经常需要过正来矫,需要大的力量把一个不对的事情往回扳,这个事儿立法,然后提到这个高度,我觉得是可以的。因为这样的话,实际上让所有的人,所有的开车人都意识到这是一个上升到法律层面的问题,要比引导力度强很多,影响力很大。

  主持人:南辰肯定支持立法。

  南辰:立法将对公车起到约束强制作用

  南辰:我是支持,将来这场法律规范主体对象主要是私家车吗?我认为不是。因为汽车在怠速时候仍然消耗材料,私家车主不会跟自己钱包过不去,通常在马路上观察到的是那些可能是公务车辆,他们不熄火的情况更多一点,长时间不熄火。也就是说我认为这一条法律的立法博弈主要是围绕以及将来的执法对象都会是围绕公车。所以对这一部分群体我认为应该使用强制性的约束,而不只是道德层面的引导。比如对私家车驾驶文明习惯比较适用于道德层面的引导,但是涉及到大量的公车的一些行为,我认为还是应该有一定的约束性,强制的约束性。

  主持人:所以我们听到这样一个说法,如果能够进行大规模的这样一些宣传,让私家车主们意识到如果我停车三分钟,超过这个时间我就熄火,我一个月能省多少油?折合成人民币多少钱,这样一种引导方式效果会大大的好,但是刚才南辰讲的如果这个目标针对一些所谓打了引号这些特殊群体和特殊的车辆,那么紧接着而来法是好法律,但是它真的能执行吗?真的有力度执行吗?我们来听一听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黄律师的观点。

  黄莉凌:法律会起到引导作用

  黄莉凌:这样一个法规的出台,将来在执法过程当中确实会遇到问题。咱们北京现在有五百多万辆车了,整天跑在路上,怎么可能给每辆车监督说,你这个车停了多少分钟,给每辆车掐秒表是不可能的。说实话这样一个政策来说,它的惩罚性会比较难以兑现,但是呢,其实我们要从专业的角度来说,并不是每一部法律在缺乏惩罚性的时候它都不是一个好法律,有一些法律在缺乏可操作性的时候可以起到另外一个很好的作用,比如引导的作用。有一个很切实的例子,前一段时间说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因为提到说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这样一个法律义务执法起来非常难,怎么界定常回家看看这个常的频率,或者有一些子女在外面,他回家的成本,或者工作单位没有假。但是进行后来调研发现这部法律的出台之后,给广大的群众起到一个警示作用,这是一个我的法定的责任,我应当常回家看看,这个法律出台之后,外地子女回家看望老人的频率提高了30%,这个法律作为一个规范性文件告诉大家,停车超过三分钟,可能还是要熄火,因为这个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很大的帮助,这也是法律的作用的一个方面。

  主持人:刚才黄律师提了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跟不回家看父母,要可以到法院告你,实际上这个法律执行起来苍白无力,停车三分钟熄火会不会也进入这样一个境地,我们在广告之后继续探讨。

(责任编辑: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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