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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 北京有望实现停车电子收费

2015年05月29日10:20
来源:新京报

  北京拟实行"有位购车"

  有了车位才能购车?今日(5月29日)上午,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表示,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

  今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向大会作报告,称北京拟专门就停车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分析评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基础上,2015年启动停车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预案调研和立项论证,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届时,拟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北京今年拟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

  2015年底,北京拟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负责停车备案、占道停车管理、停车信息系统运维等。

  张延昆介绍说,北京计划在市、区(县)、街(乡、镇)设置停车管理部门,居民社区停车资质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市级统筹、区县主责、街乡镇执行、居民社区自治的三级体制、四级管理体系,实现停车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北京拟今年启动停车普查 运用"互联网+"管理停车

  北京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停车普查。张延昆称,本次普查调查范围包括,设施布置、车辆分布、设施使用、设施供给与需求、经营与收费、管理与执法等。普查之后,北京将建立停车位登记制度,理清停车设施产权属性。普查结果还将数字化,掌握不同地区停车资源规模和空间分布,从而测算平均停车时间、车位周转率、车位利用率等技术指标。在此基础上,停车管理将发挥“互联网+”,即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车位查询、停车引导、车位预订、费用支付、错时停车等方面。

  2016年下半年 北京有望实现停车电子收费

  北京今年底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后,拟力争2016年下半年依托上述中心,将目前的人工收费改为电子收费。

  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示,拟力争从2016年下半年起,依托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采用视频监控、地磁、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将目前的人工收费改为电子收费,实现人钱分离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届时,私划路侧停车位、擅自收费、违法占道停车等行为,将依法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

(责任编辑:黄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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