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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司机低头拿手机 轿车“疯狂”撞死人

2016年11月16日14:53
来源:综合

  男子开车时稍一分神致驾驶失控

  本报青岛11月14日讯(记者殷萍通讯员冯希军杨慧)在低头拿手机的一瞬间车辆失控,黄岛一男子驾车顶行一辆三轮车三十多米远,驾驶三轮车的老环卫工当场死亡。男子弃车离开现场后才报警,并提供了错误的信息,14日被黄岛警方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驾车在六汪镇撞伤了人,伤者伤势严重,需要救治。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民警看到,一辆号牌为鲁B***E8的伊兰特轿车撞到了信号灯杆上,三轮车夹在轿车与栏杆之间,已经严重变形,一名环卫工人离事故现场五六米远躺倒在地上,经到达现场的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已经死亡,司机已经离开现场。当民警试图联系报警人时,发现电话号码机主为薛姓男子,对这起事故一无所知,对现场的鲁B***E8轿车也不认识,报警所说的肇事车辆并非现场车辆。种种线索都不一致,让民警对案件的发生产生了疑惑。

  次日上午8点,刘某自称是事故肇事者,到交警部门自首。原来,11月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刘某驾驶号牌为鲁B***E8的黑色伊兰特轿车,沿S329线由北向南行驶到六汪镇前六汪村东时,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响了起来。刘某没有减速低头去拿手机,等再抬头的时候,直接与三轮车撞在一起,在顶行了三十多米之后冲到了道路西侧的沟里,直到顶在路边的信号灯杆上才停下来。老人所乘的三轮车被顶行了三十多米后,老人被从三轮车上甩出去五六米远,刘某因惊慌迅速离开了现场。

  离开现场后,刘某跑回了自己的工地,慌乱中他将自己的手机落在了肇事车上,就用别人的手机报了警,但是一时惊慌失措,竟然将自己以前车辆的号牌报了出来,误导了警方。

  民警称,根据相关法律,刘某离开现场,既非因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而必须及时就诊,也非遭受他人伤害等迫不得已必须离开,报警提供的线索也不准确,造成与事故有关的诸多因素无法查清,因此判定为肇事逃逸。

  14日,刘某被黄岛警方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陈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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