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12月12日是“双十二”购物节,好多商品打折促销,但,这一天,交警蜀黍的执法可不会“打折”。在辽宁盘锦,有这么个“不长记性”的小伙儿,因为一件事儿,在“双十二”这天第四次被交警查获。
12月12日晚8点多,盘锦交警支队双台子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了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当交警对驾驶人做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郭某竟然是一个多次“结缘”的“熟人”。
这个郭某,是辽宁省北镇市人,在盘锦从事餐饮快递行业,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快递小哥”。今年6月16日,郭某因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被双台子大队五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之后,郭某接连于6月27日、11月28日、12月12日分别因驾驶无牌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双台子大队三中队民警查扣三次,就这样,他和三中队民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民警询问郭某为何在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且小型车C1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驾驶摩托车,而不是驾驶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送货,他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他说是为了在送货速度上“秒杀”同行……
在第四次被查获后,郭某的各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罚款3150元,驾驶证记48分的处罚。三中队民警与他详细讲明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严肃批评了他为送货而盲目求快、求多,却忽视自身和路面上其他车辆及行人交通安全的错误观念。郭某也虚心接受了批评和处罚,并向交警保证会尽快参加学习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在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前,一定不会再驾驶摩托车了。
蜀黍希望,郭某这回是真的“长记性了”!也希望其他像郭某这样的“快递小哥”,在多接单、多赚钱的同时,更要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