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手频频伸进奔驰车 有人申配失主车钥匙"的评论
关于 黑手频频伸进奔驰车 有人申配失主车钥匙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用户: 匿名发出
留言: 您要对您发表的言论之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1、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8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相关评论共 3 条

网友:111111 发表时间: 2003-02-26 16:54:27.0 IP地址: 218.20.62.★
HAHA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5 21:28:17.0 IP地址: 159.226.228.★
应当狠狠打击这类跨国犯罪团伙。
网友:小C 发表时间: 2003-02-24 15:12:58.0 IP地址: 61.175.205.★
政府部门的工作可真是够嗲的!!!
放在政府关键部门的东西都不可靠,咱老百姓今后可相信誰?
呜......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观点】
相关评论共 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