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违章被交警处罚,一天过后,去停车场取车时,却被停车场收取了26元钱的停车费。西安市民商先生不解地问,自己违章已接受了交警队的处罚,为何停车场还要收费?不少读者都遭遇过类似情况,有的人甚至承担了二百多元的停车费,许多人都认为,这笔停车费用由违章者承担是不合适的。
6月30日,商先生在朝阳门内违章行驶,摩托车被交警四大队扣下。7月1日,商先生在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交了罚款后,到民生地下停车场取车,停车场要他交26元钱,理由是他的车停放了26个小时,每小时收费1元钱。商先生说,罚款才交了30元,停车费就交26元,这个规定有没有标准?
据了解,陕政办发[1995]180号文件规定,室内经营性停车场,摩托车每小时规定收费1元。停车场的收费是没有错的。但是文件同时规定,露天停车场摩托车每次收费2元钱。交警队为何要将车放在经营性停车场?
交警四大队政秘科负责人说,他们辖区内的一个露天停车场今年被征去盖楼了,目前只有两个地下经营性停车场。交警队本身没有停车场,只能将违章车委托给这两个停车场,其费用不可能由交警部门来承担。
违章车是由交警部门交给停车场的,违章者和停车场之间没有委托服务的关系,这笔费用由违章者承担是否合适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安市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牛彬律师。他说,这是一个新问题,条例上只规定交警可以暂扣车辆,并没有规定停车费用由谁承担。他分析,交警把车扣下后委托停车场保管,从道理上讲,产生的费用应该是谁委托谁承担。不过他同时认为,问题产生的源头还是违章车,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交警部门自行修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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