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月27日实行 海口发布“撞了白撞”规定"的评论
关于 2月27日实行 海口发布“撞了白撞”规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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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17:40:13.0 IP地址: 61.149.38.★
“撞了白撞”规定就是好!在国外,行人特守规矩,而在国内,行人哪里还怕车呀,其实这一规定就是分清路权,“撞了白撞”后交通会好许多,拿几个不怕死的来看看,都知道交规的意义了,各行其道,加快通过能力,好极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14:30:05.0 IP地址: 211.99.169.★
海口那么几车破汽车,撞人要白撞。美国那么多车,恐怕美国人要死没了。现在有车人是有钱人,掌权人是有钱人,制定法律的是有钱人。党要靠有钱支持,国家靠有钱人生存,穷人死绝了没关系,中国穷人没了,可以雇外国人,有钱可以使鬼推磨!!!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10:50:43.0 IP地址: 218.20.228.★
制定这个政策的一定是一群坐车的人。中国的司机已经特权情节十分严重了,还要制定这么一个断子绝孙的政策。如果都这样人的基本权利在哪里?国外人在过马路的时候,都是汽车让人,而在中国都是人车抢道,这就是司机和交通规则有严重问题的结果。众所周知中国汽车有转弯可以无视红灯,但是行人如何过马路?希望制定这些政策的人少一些特权思想。老老实实地学习一下外国的先进交通管理。然后来制定一些更尊重人权的规则吧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10:18:05.0 IP地址: 202.99.61.★
请统计一下表决这个规定的人数:
如果坐专车的加开私车的和坐公共汽车加步行的不成比例,请不要用这个规定,把拉出的 X 再坐回去吧!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57:55.0 IP地址: 24.205.21.★
1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56:36.0 IP地址: 24.205.21.★
321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55:18.0 IP地址: 24.205.21.★
下面的说什么“其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行人犯了错误 而要机动车来承担,是很不公平的,看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这是彻彻底底的法盲!!!!!!
行人和汽车是平等的吗????行人能撞死驾驶员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是人和车平等!!!!只有在人权低下,拿人不当
人的中国才会出现这种恶法!!!!!在中国右拐车辆和行人抢道
是合法的但在西方国家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因为他们把人的生命看的高于一切而在中国交通秩序大于人命!!!!法的精神包括保护弱者,给弱者更多的权利而强者承担更多的义务使其两者平等才是对人人平等的正确理解!!!!!
那些自身是法盲还嘲笑别人法律意识单薄的人真是可笑又可怜!!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54:14.0 IP地址: 24.205.21.★
下面的说什么“其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行人犯了错误 而要机动车来承担,是很个公平的,看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这是彻彻底底的法盲!!!!!!
行人和汽车是平等的吗????行人能撞死驾驶员吗???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是人和车平等!!!!
只有在人权低下,拿人不当 人的中国才会出现这种恶法!!!!!在中国右拐车辆和行人抢道 是合法的但在西方国家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因为他们把人的生命看的高于一切而在中国交通秩序大于人命!!!!
法的精神包括保护弱者,给弱者更多的权利而强者承担更多的义务使其两者平等才是对人人平等的正确理解!!!!!
那些自身是法盲还嘲笑别人法律意识单薄的人真是可笑又可怜!!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51:05.0 IP地址: 24.205.21.★
下面的说什么“其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行人犯了错误 而要机动车来承担,是很个公平的,看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这是彻彻底底的法盲!!!!!!
行人和汽车是平等的吗????行人能撞死驾驶员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是人和车平等!!!!只有在人权低下,拿人不当
人的中国才会出现这种恶法!!!!!在中国右拐车辆和行人抢道
是合法的但在西方国家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因为他们把人的生命看的高于一切而在中国交通秩序大于人命!!!!法的精神包括保护弱者,给弱者更多的权利而强者承担更多的义务使其两者平等才是对人人平等的正确理解!!!!!
那些自身是法盲还嘲笑别人法律意识单薄的人真是可笑又可怜!!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50:45.0 IP地址: 61.146.132.★
对于未成年人或儿童有没有规定,儿童在有家长的陪同下,而在家长未注意的情况下儿童穿过马路造成事故的,司机未有违章行为的,该责任该由谁负责,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50:19.0 IP地址: 24.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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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48:43.0 IP地址: 24.205.21.★
下面的说什么“其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行人犯了错误 而要机动车来承担,是很个公平的,看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这是彻彻底底的法盲!!!!!!
行人和汽车是平等的吗????行人能撞死驾驶员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是人和车平等!!!!只有在人权低下,拿人不当
人的中国才会出现这种恶法!!!!!在中国右拐车辆和行人抢道
是合法的但在西方国家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因为他们把人的生命看的高于一切而在中国交通秩序大于人命!!!!法的精神包括保护弱者,给弱者更多的权利而强者承担更多的义务使其两者平等才是对人人平等的正确理解!!!!!
那些自身是法盲还嘲笑别人法律意识单薄的人真是可笑又可怜!!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30:11.0 IP地址: 61.178.8.★
撞了白撞的前提是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有一次我过马路,走的是人行横道线,但一辆出租车竟飞驰而过,别说等行人过马路,就连减速的意思都没有。因此,“装了白撞”这条规定出台之前,必须首先对司机和行人培训交通规则,否则,后患无穷。
网友:“撞了白撞”违反法律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29:09.0 IP地址: 203.90.1.★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故意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造成存在故意(如自杀),而不包括违反交通规则等。所以说,“撞了白撞”的所谓规定是违法的。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20 09:17:27.0 IP地址: 211.93.83.★
制定法律的这邦东西!都她妈的要比蠢猪蠢上一万倍!你和它说上一百遍!它都不会知道它蠢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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