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场丢车 受损要全赔 停车场纷纷上保险"的评论
关于 停车场丢车 受损要全赔 停车场纷纷上保险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用户: 匿名发出
留言: 您要对您发表的言论之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1、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8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相关评论共 1 条 页码
(1)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07-19 08:38:50.0 IP地址: 61.136.2.★
停车场的奇缺是当务之急!有的回迁户住房小区内没有停车位,自行车也没地方放的住房环境又怎么办呢?这样的小区为了用草坪的美化给生活到带来了不便,这种建筑模式只适用于开发商并不是面向百姓的方便,物业的管理也稀松二五眼。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观点】
相关评论共 1 条 页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