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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购置费改税不增加购者负担 | 备受关注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终于公布,国家将于2001年1月1日起征收车辆购置税,原有的车辆购置附加费也将相应取消。这个条例的出台,对于老百姓购买汽车会有哪些影响?买车会不会更贵了?它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它的出台,到底会对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有什么影响?记者昨日就这些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系教授谢贤星。
费改税有利管理
记者:谢教授,请您谈一下这个条例出台的背景。
谢贤星:以前规范购车管理收费活动的是相关的《车辆购置收费条例》,管理起来比较混乱。费改税是我国实行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顺应了这个改革的趋势。以前对购车者征收费用的都是行政管理部门,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差别很大。现在,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车辆购置税。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较之收费,更利于规范管理。
老百姓是受益者
记者:以前购买汽车,要交各种各样的相关费用,使得消费者负担过重;开征车辆购置税对购车者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谢贤星:新条例肯定对购车者有好处,尽管费率和税率都是10%,但是从计税基础来看,收费的时候,计税基础是汽车零售价加增值税;现在改为税后,计税基础是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基相对缩小,税款也稍微减少。并且从大的方面来说,征税比征费更加规范。因为统一了标准,各种乱收费现象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老百姓肯定是受益者。
会启动消费市场
记者:车辆购置税对整个汽车消费市场有何作用?
谢贤星:此项改革措施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费改税后,由税务部门加大征管力度,各种名目繁多的“搭车收费”将大大减少。收费规范后,纳税人的负担减轻,必然会刺激老百姓对汽车的消费需求,启动汽车消费市场。李艳、张演钦 南方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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