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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出台配套条例滞后 司机权益谁来保护
AUTO.SOHU.COM  2004年07月21日06:39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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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一个真实笑话在司机中流传。绿灯时,两车对向通过一路口。忽然斜刺里横冲过来一辆人力三轮车。两车司机见状急踩刹车,两车稳稳停住。不料三轮车没有刹车,先剐了A车后又撞向B车。警察过来批评骑三轮的老汉“闯红灯”,但却判两守法司机均摊老汉看伤的医药费。

  电视台某栏目也一再提醒有车族,最好不要前往某地某地,特别是一些人车混流的路段。严防被一些专门往车身上倒的“碰瓷儿”所坑。

  保险公司最近也接到一些投诉。一些开车去外地的北京车回来后就找保险公司算账,索要“保险标志”———北京车行至外地,忽遇当地身穿制服、手持《道路交通法》的“路政”人员,被斥为不按法律规定悬挂张贴“保险标志”,罚款200元。车主受了委屈回来找保险公司要“标志”,可保险公司哭笑不得地解释《强制三者险条例》并未出台,并没有说明标志什么样、如何悬挂。这段时间,车主在外地碰到钻法律空子、借机敲钱的不法分子只得自认倒霉。仅仅是由于一条相关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法律的实施步伐,就引来了如此众多的纠纷和麻烦。

  新《道路交通法》如期实施了,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行人的利益保护被放大了。这本是一件利国利民利社会的好事,但却引起了另一群体———司机们的叫苦喊冤。无责任也要为事故中的伤员负担医药费?那么如果受伤的是司机又该由谁来负责呢?也许,为了早一天结束司机们战战兢兢开车的状态,有关部门应该早一天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早一天让《条例》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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