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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报三地调查:机动车该不该负全责!

AUTO.SOHU.COM  2004年09月18日10:14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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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注重具体责任认定 撞人不一定负全责

陈述人隋祎:机动车负全责不符合国情

广东起草交通条例 机动车撞人可不负全责

  市人大就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举行听证会

  本报三地调查“机动车负全责”等几项争议

  调查背景

  北京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听证会

  9月3日下午,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召开了立法听证会,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听证,这是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332名报名者中确定了30人参加立法听证会,其中,16人作为陈述人在会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其他人作为旁听者参加听证会。来自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10名委员作为听证人出席听证会。“新交规”成为市民关注焦点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到现在已经4个多月,正因为这部法和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息息相关,因此人们一直对它保持着很高的关注。从8月9日至15日,《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市民征集意见,短短7天,共接到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8855件次,成为北京市历次立法公开征求意见之最。“机动车负全责”备受关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公众对这条规定的看法很不一致,有的人很赞同这条法规,有的则坚决反对,众多的意见建议使新交法76条第2款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核心提示

  85.8%会因“机动车负全责”而更加谨慎驾车55.3%表示自己用自行车载过人56.7%认为“公交车排队进出站”可解决安全问题55.3%认为行人违犯交规情况比较严重

  三地比较

  表示用自行车载过人

  北京68.9%

  上海45.5%

  广州51.7%

  对目前公交车进出站情况较满意

  北京45.1%

  上海71.1%

  广州55.7%

  认为罚款能减少行人违犯交规

  北京61.5%

  上海43.8%

  广州46.7%

 

     A   关于“机动车负全责”

  52.9%认为此举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50.4%认为责任不好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已4个多月,但“新交规”中“机动车负全责”却陷入一场越来越强烈的争议中。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您认为责任多在哪一方?调查显示,有一半的被访者(50.4%)表示此问题颇有争议,责任不好认定,京沪穗三地分别有37.7%、61.2%、52.5%的公众持这种观点。

  三地公众认为两者责任相当的有26.8%,京沪穗三地支持此观点的被访者比例分别为23.8%、32.2%和24.6%;认为责任多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被访者有12.6%,持相同意见的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27.9%、3.3%和6.6%;认为责任多在机动车司机的被访者只有10.1%,赞同此观点的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10.7%、3.3%和16.4%。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被访者中有90名机动车司机,他们认为两者责任相当的有28.3%,认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责任多的比例为22.6%,认为机动车司机责任多的有5.7%,并没有明确表态的比例为43.4%。

  52.9%认为此举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

  有关“机动车负全责”此条法规的讨论日趋激烈,赞同与反对双方各执一词。被访者是如何看待这条法规的呢?52.9%的被访者表示此法规更加强调了生命和安全的重要性,在交通事故中,行人是明显处于弱势的一方,需要给予更多保护。赞同此观点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43.4%、59.5%和55.7%。

  51.2%的被访者认为此条法规对守法开车者不公平,京沪穗三地被访者认同这一观点的比例分别是42.6%、62.1%和49.2%;43.7%的人表示此条法规会增加为骗取赔偿金而故意撞机动车的事件,即俗称的“碰瓷”。赞同此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26.2%、63.6%和41.3%;还有19.2%的公众说“此法规忽视了司机的生命权”,持这种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9.1%、31.4%和17.2%。另外有4.9%的被访者表示对此法规有其他看法。(注:此题为多选题)■85.8%会因“机动车负全责”而更加谨慎驾车

  有85.8%的被访者表示假如自己是机动车驾驶人,会因为“机动车负全责”的规定而更加谨慎驾车,因为此项规定一旦实施,机动车司机在行驶时肯定要警惕万分,否则一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就会背上巨额债务。持该观点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88.5%、81.8%和86.9%。11.8%的被访者并没有明确表态;仅有2.5%的被访者表示不会因为此规定而更加谨慎驾车。

  46.3%认为“机动车负全责”只能提高部分道路交通安全

  您认为此条法规有助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吗?46.3%的被访者表示只能提高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有助于提高部分机动车司机的守法力度,持此观点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44.3%、44.6%和50.1%。认为此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提高有很大帮助的被访者比例为24.1%,他们认为此条法规对机动车司机是个很严重的警示,赞同此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29.5%、27.3%和15.6%。

  有6.8%的被访者表示此条法规不仅不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还会助长小部分的居心不良的行人会故意“撞车”的风气,持此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9.1%、2.5%和9.1%。此外还有22.7%的被访者表示此问题不太好说。

  B  关于“自行车能否载人”

  61.4%不赞同自行车载人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自行车可以在安装牢固的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通过路口或者横穿车行道时下车推行,并遵守行人的有关规定。

  61.4%不赞同自行车载人

  调查显示,61.4%的被访者明确表示不赞成自行车载人,从安全角度考虑,自行车不应当载人,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比例分别是54.1%、60.3%和69.7%。赞同自行车载人的被访者比例为12.9%,从市民的出行方便方面考虑,应当允许自行车载人,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的比例分别为21.3%、4.1%和13.1%。另外有25.8%的被访者并没有明确表态。  

    50.7%表示偶尔用自行车载人

  当问道:“您用自行车载过人吗?”这个问题时,有超过一半的人(55.3%)说自己用自行车载过人。其中50.7%的被访者表示自己偶尔用自行车载人,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的比例分别为58.2%、45.5%和48.4%;有4.6%的被访者表示自己经常用自行车载人,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人群在上海的被访者中并不存在,在北京和广州的比例分别为10.7%和3.3%。

  表示从不用自行车载人的被访者有44.7%,此类人群在三地分别为31.1%、54.5%和48.4%。

  37.3%不应放宽自行车载人的年龄限制

  目前自行车载人的年龄限制为学龄前儿童,您认为应该将年龄限制放宽吗?37.3%的被访者表示不应该放宽,自行车载人出行本身就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不应再放宽年龄限制,持此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29.5%、33.9%和48.4%;表示应该放宽自行车载人的年龄限制的被访者比例为20.3%,因为6岁到12岁儿童不允许自己骑车、也不允许用自行车载他们的规定不合理,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利用自行车出行,应当将允许自行车载人的年龄提高到“小学生”,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比例分别是41.8%、8.3%和10.7%。

  此外有42.5%的被访者认为此问题不好评价,没有对此发表个人见解,三地此类人群比例分别是28.7%、57.9%和41.0%。

  43.3%禁止自行车载人不会给生活带来不便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禁止自行车载人会给您带来不便吗?43.3%的被访者持否定意见,认为不会给自己生活带来不便,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的比例分别是41.8%、33.1%和54.5%;认为会给自己生活带来不便的被访者比例为20.1%,持相同观点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29.5%、12.4%和18.2%;此外有36.8%的被访者表示要视情况而定。

  C  关于“公交车排队进出站”

  51.8%此举可制止公交司机违规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电、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停靠站一侧单排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不得在停靠站以外的地点停车上下乘客;驶离停靠站时,依次单排顺序行驶。

  57.3%对目前公交车进出站情况比较满意

  有关现在公交车进出站情况的问题,有57.3%的被访者表示对目前的进出站比较满意,三地持此意见的被访者比例分别是45.1%、71.1%和55.7%;表示不满意现在公交车进出站情况的被访者比例为31.5%,此类人群在北京(31.1%)和广州(39.3)比例明显高于上海(24.1%)。表示对现在公交车进出站情况很满意的被访者比例是11.2%,此类人群在北京(23.8%)的比例远远高于上海(4.9%)和广州(4.9%)。

  27.8%认为此举可解决公众的不满

  在对现在公交车进出站情况不满意的被访者进一步追问中,有27.8%的被访者表示“公交车排队进出站”可以解决自己的不满意状况,持此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31.6%、13.8%和33.3%;表示“公交车排队进出站”并不能解决自己的不满的被访者比例为18.3%,持此意见的北京市民居多,被访者比例为26.3%,此类人群在上海和广州的比例分别是17.2%和17.5%。另有53.9%的被访者并没有明确表态。

  56.7%认为“公交车排队进出站”可解决安全问题

  北京市开始执行“公交车排队进出站”以来,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的讨论。公众对此项措施如何看待呢?56.7%的被访者表示此项措施可避免公交车进出站争抢带来的安全问题,持此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34.4%、70.2%和65.6%。

  认为此项措施可以让公交车更遵守交规,有效地制止公交车司机的违规行为的被访者比例为51.8%,持相同观点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37.7%、52.9%和64.8%。

  有46.1%的被访者表示此项措施在线路集中的车站会造成一定的交通拥堵,公交按序进站会造成一定的交通拥堵,赞同此观点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是36.1%、61.2%和41.1%。另外有21.9%的被访者表示此项措施会延长公交车运行的周期,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的比例分别是18.9%、27.3%和19.7%。此外,有4.9%的被访者对此项措施有其他看法。(注:此题为多选题) 

    46.1%表示自己在抱怨中等待

  您乘坐公交车时,如果因为排队进站而在车上等候很长时间,您会采取哪种措施呢?46.1%的被访者表示虽然有抱怨,但还是会等公交车正常进站后下车,持此意见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51.6%、47.1%和39.3%;表示会毫无怨言地继续等的被访者比例是20.8%,持此观点的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18.1%、21.5%和23.1%;有2.6%的被访者表示会因为等待时间太长而要求司机开门先下车,持此观点的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0.7%、2.5%和4.8%;还有30.4%的被访者表示会视情况而定,选择此答案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分别为29.5%、28.9%和32.8%。

  D关于“行人违反交规”

  55.3%认为行人违反交规的情况较严重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违反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或者不按规定靠路边行走的;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等共9种情况。

  47.1%表示偶尔会违反交通规定

  您平时有上述违反交规的行为吗?调查数据显示:将近五成(47.1%)的被访者表示自己偶有违规行为,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的比例分别为37.7%、55.4%和48.4%;表示从来没有违反过交规的行为的被访者有32.9%,此类人群在北京的比例是41.8%,明显比广州35.5%、上海21.3%的比例高;表示经常违规的被访者比例为2.2%,此类人群在上海不存在,在北京和广州比例依次为4.9%和1.6%,北京市民违反交通法规的比例明显偏高。

  61.1%认为10元的处罚正合适

  当调查问到行人违反交规时10元的处罚高不高的问题时,61.1%的市民认为正合适,京沪穗三地的比例依次为44.3%、67.8%和71.3%;认为偏高的被访者比例为12.6%,三地的比例依次为23.0%、8.3%和6.6%;有26.3%的被访者认为偏低,持此意见的被访者比例为北京(32.8%)、上海(24.0%)和广州(22.1%)。

     55.3%认为行人违反交规的情况较严重

  认为行人违反交规情况比较严重的被访者比例高达55.3%,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比例依次为47.5%、52.2%和66.4%;认为行人违犯交规情况很严重的被访者比例为19.5%,此类人群在三地比例依次为27.9%、13.2%和17.2%,总共有超过8成的被访者认为行人违反交规情况严重,值得大家关注。

  有14.2%的被访者认为行人违反交规的情况不严重,此类人群三地比例依次为16.4%、16.5%和9.8%。此外还有11.0%的被访者表示不好评价。

  50.7%认为罚款能减少行人违反交规

  罚款的规定能否减少行人违反交规的行为?50.7%的被访者表示罚款的规定可以减少行人违反交规,此类人群在京沪穗三地比例依次为61.5%、43.8%和46.7%;持否定意见的被访者比例为14.2%,在三地比例依次为10.7%、13.2%和18.9%。另外有35.1%的被访者表示不好说。

  ■样本一

  新交法有争议也有效果

  脸谱:孙先生23岁研究生在读

  原声:新交法自5月1日实施以来,虽然有一些条款有争议,但实施的效果还不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看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挂着军、警车牌的车辆比以前规矩多了,出租车乱抢道的情况也少了,我们行人走在路上安全多了。关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我觉得是大家对这部法规以及其他法律不是很了解造成的。就“机动车负全责”来讲,主要还是举证的问题。如果机动车司机有证据证明责任不在自己,问题也就不存在了。而且,行人相对机动车来讲是肯定的弱者,法律本来就是要保护弱者的,所以我不认为这条规定有什么不妥,我反而认为这体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以人为本。总体来讲新交法自5月1日实施以来,虽然有一些条款有争议,但实施的效果还不错。

  ■样本二

  新交法让我开车更小心

  脸谱:金女士31岁外企职员大学本科

  原声:从新交法实施以来,我开车比以前更小心了,生怕有一点意外发生。 我的车龄有5年了,不算是新司机了,从新交法实施以来,我开车比以前更小心了,生怕有一点意外发生。从立法的角度讲,这部法规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要求司机举证是很难操作的,为了避免意外,我只有更加小心地开车,万一发生车祸要赔的恐怕不只是金钱了。我身边的很多人也都说新交法的确对司机是个约束。但新交法对行人似乎是手软了一点,10元的罚款我认为太轻了,还是有很多人横穿马路。10元钱不足以让违犯交规的人记住教训。如果只约束司机不能约束行人还是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也会引起司机的不满。

  ■本次调查技术报告

  调查设计:杨文建卢荡毛羽聂翔

  调查执行:友邦顾问(www.up-point.com)

  本版撰写:本报记者毛羽

  执行说明:9月13日至17日,采用整群抽样CATI电话访问的方式,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在京沪穗三地公众中展开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几个热点问题的调查。三地随机调查样本量依次为208、206和208,共计622,被访者年龄在18~70岁之间,性别比例被控制在1:1左右,特别注明:被访者中有90名机动车司机,京沪穗三地依次为49、19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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