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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追驾校责任是霸王条款 上海新规惹争议

AUTO.SOHU.COM  2005年03月25日10:56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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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驾校负责驾考机关更该负责

  人们常把那些爽了自己害了别人的司机称为“马路杀手”。他们虽然驾驶技术差劲安全意识淡薄,可是他们却个个手拿驾照。他们是如

  何通过驾考的?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谁应该为“马路杀手”负责?

  首先是驾校的教育失败,其次还有驾考的把关不严。

  如果要追究连带责任,仅仅追究驾校,显然是不够公平的。实际上,驾校仅仅只是个教育机构,而驾考机关才是组织验收者,如果前者的教育失败被后者认可,后者理应负更大的责任。(止 凡)

  只追究驾校责任是霸王条款

  驾校没有权力给学员发放驾驶执照,他们并没有让新手上路的权力,而只有交管部门才有权力发这个证件。

  前不久,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曾这样痛斥“驾考腐败”:现在连警察考驾照都不得不送红包,这种驾考腐败影响极其恶劣,必须立即出重拳整治。

  上海市交管部门设立这样一个规定,新司机撞了人只追究驾校的责任,却把驾考这一关的职责抛开了,这显然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达到推卸责任的目的。在我看来,这是一条标准的霸王条款。(柏 墉)

  

( 责任编辑:汽车频道实习生:曹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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