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有关部门决定,政府和出租汽车企业延长给出租车司机发放燃油补贴的时间。
据介绍,自2006年5月20日起,本市出租汽车1.60元/公里车型租价标准调整为2.00元/公里,6月2日完成了计价器调整工作,出租汽车按新价格运营。 鉴于5月24日本市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本市新的社会保险整体方案正在研究中,有关部门决定完善出租汽车租价调整中的相关政策措施。
有关部门决定,原计划出租汽车企业8月起为出租车司机提高社保计提基数的政策推迟执行,与全市社保整体方案同步实施,其间,政府和企业按照现行标准继续给出租汽车司机发放燃油补贴,企业按现行计提基数为司机缴纳各类保险。
为减少大气污染,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加快更新旧出租汽车,有关部门将利用环保基金,对提前更新旧出租汽车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奖励。
有关部门还要求企业建立司机定期体检制度,市卫生局将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制定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由企业支付,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管。
此外,有关部门要求出租汽车企业从7月起要定期公开涉及司机利益的费用收支情况,即工资,社会保险,计提的教育、福利,承包金标准等经费使用情况。
据了解,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对于侵犯出租车司机合法权益的企业,加大处罚,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大整治非法客运的力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抓紧实施对城乡接合部及大型居住区公共交通线路的调整,增加运力,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