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消费和谐”,目的就是要在消费领域倡导消费和谐的理念。本报也在今天特别推出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
和谐,在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同时,和谐也蕴涵着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来自权威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国内汽车的投诉量从2004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增长一倍。其中,关于汽车质量的投诉占到了很大的比例。在消费领域出现的不和谐因素中,汽车制造商、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了主要矛盾。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消费者依靠法律维权的意识越来越清晰、诉求欲望越来越强烈;商家也更强烈地呼唤市场更规范。因此,“消费和谐”迫切地成为全社会的目标。
汽车消费需要更快地走向和谐的境界。因为消费环境的不和谐、不安全,不仅限制了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更影响了国内总需求的扩大,影响了汽车企业的发展。一方面,市场环境的优劣影响的不仅仅是消费者个人,更影响着汽车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地位,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对于政府管理部门而言,除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政策外,加强消费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培育以节约环保、科学合理为特征的和谐消费文化,倡导绿色消费等现代消费方式……这些利于消费环境改善的“软”工程仍然有待增强。
打造“和谐消费”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都需要为之付诸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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