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25日表示,现行的交强险费率浮动草案对经验数据的使用不够充分,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无论上浮费率还是下浮费率,都追溯过去三年至五年的交通事故经验和安全违法记录,这样的浮动结果才会显得公平。
在保监会举办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征询意见座谈会上,孟生旺指出,在计算费率下浮时,需要追溯过去三年无事故、无安全违法的驾驶经验(如连续三年及以上才能享受30%的费率折扣);而在计算费率上浮时,仅考虑过去一年的事故或安全违法经验(如上一个年度发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费率上浮30%)。这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是不公平的;从精算原理的角度看,也是欠妥当的。
为了说明交强险费率浮动草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孟生旺举了一个假设的简例:A车过去三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和安全违法,目前享受44%的费率折扣;B车过去三年每年都有事故或安全违法发生,一直受到20%以上的保费惩罚。如果A车和B车今年都发生了一次相同的交通安全违法(如酒后驾车),按照交强险的费率浮动草案,它们在次年的保费都将在基础保费上上浮30%。但从过去四年的经验看,A车的风险明显低于B车,因此让它们在次年缴纳相同的保费是明显不公平的,因为保费是对未来期望损失的预测值,如果未来的期望损失不同,保费也应该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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