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革委24日发布公告称,已制定《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以便更好地管理这一对中国节能战略意义越来越重要的行业。该规则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公告称,新能源汽车包括五大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
发改委表示,将组建一个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根据技术成熟程度的不同,将新能源汽车产品分成三类。根据规定,技术成熟的成熟期产品将不受特定标准限制,而技术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的起步期产品则必须受到严格监管。
发改委称,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而对于技术基本明确,但尚未完善的发展期产品,发改委允许进行批准生产,但只能在批准的区域、期限、条件下销售和使用,并以适当的方式对销售车辆以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运行状态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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