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系统设计开发(汽车发动机:升功率40KW以上的柴油机、升功率50KW以上的汽油机;电控直列式喷油泵、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电控高压单体泵以及喷油器、喷油嘴,以及汽车动力总成电子控制系统。
2. 汽车、摩托车总成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开发制造:无级变速器、自动变速器(6档以上)、乘用车用手动变速器(6档以上)、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动转向装置、主动(被动)悬架系统、商用车与越野车用空气悬架、电涡流缓流器、载重车盘式制动器、ABS/TCS/ESP系统、电动驻车制动系统、启动/发电机/飞轮一体电机、驱动电机、42V电源系统,以及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安全气囊、电控空调压缩机模块、智能前灯和中央照明系统、电子仪表、防盗系统、总线控制系统(CAN/LIN)以及车身电子控制系统;行驶记录仪、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等车载电子信息平台
3. 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新材料制造(轻量化车身材料、汽车催化装置用陶瓷载体、高性能蜂窝载体、系列化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高性能低噪声轮胎、子午线轮胎用改性尼龙帘子布)
4. 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造、多工位压力成型及铸造
5. 汽车、摩托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
6. 压缩天然气、氢燃料、生物燃料、合成燃料、二甲醚类燃料以及灵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及电催化器、电极、复合膜和双级板等电池关键材料,质子交换膜)开发及制造
7. 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整车设计开发(燃油经济性高于国家第二阶段限值10%,排放满足国Ⅲ,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三厢车长不大于4.2米)
8. 作业类专用车辆生产
9. 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
10.汽车模具、夹具、检具等通用设备设计与制造
11.油车、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制造,柴油车排污控制配套设备制造
背景链接
为小排量汽车“解限”的声音
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限令各地取消微型车的种种限制;
2001年7月,国家经贸委《汽车工业“十五”规划》提出,把经济型轿车确定为轿车发展重点;
2003年12月,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限购限行;
2005年3月,两会期间,长安汽车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尹家绪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从国家战略安全的高度,尽快取消各地对小排量汽车歧视性政策的议案》;
2005年6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公开讲话中强调,要“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
2005年9月12日,针对普遍关注的“小排量汽车”受限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赵英民表示,“限小”政策不够科学,应该为小排量汽车“松绑”;
2005年9月13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出台更能鼓励小排量消费的燃油税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另一方面,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正在进行中;
2005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国家将鼓励发展经济型小排量汽车,鼓励居民消费小排量经济型轿车;
2005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六部委《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2006年以前部分地方政府的“限小”政策
北京:1999年4月开始,排量1.0L以下(含)禁止上长安街。
广东:2001年8月起,1.0L(含1.0)以下将不再核发牌证。2002年5月起,限制本市排量1.0L以下车辆上内环路和市区主干道,限制外市籍排量在1.0L以下的车辆进广州市区。
湖南:长沙市出租轿车排量须在1.3L以上,市区主干道不准微车通行。
湖北:大部分地区“面的”不能上牌;武汉市用于出租营运的轿车排量不得低于1.3L。
辽宁:鞍山、锦州、营口市禁止微车上牌;大连市1.0L以下微车不能进入主干道行驶。
大庆:出租车更新车型排量须在1.6L以上。
甘肃:兰州市不允许“面的”上牌。
四川:成都市二至三年内逐步淘汰1L以下出租车,新增出租车须在1L以上;内江限制面包车上牌; 南充限制微面上出租牌照。
山东:济南市新上出租须是排量1.6L以上的三厢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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