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7月4日专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呈增多趋势,提醒广大车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韦宁贤介绍,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增多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一些机动车辆没有合法登记手续,如走私车、盗抢车、报废车、拼装车,不能正常办理车辆号牌,往往悬挂假牌或者套用其他车辆牌证上路行驶;二是逃避路面检查。
韦宁贤说:“由于假牌假证套牌车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使用假牌假证套牌车的不法人员有恃无恐,恶意躲避法律和经济责任,有的假牌假证套牌车上路行驶,常常发生闯红灯、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有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之夭夭;有的车辆冒用党政机关的车辆号牌违法行驶,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和声誉。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干扰道路交通秩序,而且还损害了合法车主的切身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韦宁贤特别提醒广大车主从四方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机动车所有人的通讯方式和通讯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变更数据信息;当车辆牌证丢失时,应及时到车管所申请补领牌证,不能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牌证;当发现车牌被别人套用,车主应持车辆合法证件、车辆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当发现他人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车辆或制假窝点时,应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