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内所有省管高速的测速电子眼警示标志全部安装完成。交警提醒,设置警示标志以及公布电子眼位置的初衷,并不是要让大家故意逃避电子眼,而是为了提醒大家不要超速行驶。在路上看到警示标志时,千万不要急刹车,以免引起交通事故。
昨日上午,记者驾车沿成南高速公路成都往南充方向行驶。在12km+900m的路段,一个黄色的三角形远远地出现在右边护栏的上方,三角形里画着一个摄像头。正是交警总队此前公布的测速警示标志,但在这里并没有电子眼。在14公里附近的中心绿化带上,一个测速电子眼正瞄着双向的车道。原来,高速交警在提前1000米的位置,设置了警示标志。据了解,省内高速公路上的测速警示标志,都提前了500—1000米设置。
据高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固定式测速电子眼基本都设置在事故易发、容易超速的路段。而交警部门公布电子眼的位置和设置警示标志,目的在于引起大家注意,不要因超速发生事故。看到警示标志的时候,不要任意变更车道,也不要紧急刹车,以免因此造成交通事故。
随着固定电子眼位置的公布,一些司机开始担心:“交警会不会增加流动电子眼来抓超速呢?”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要求,交警在设置流动测速电子眼的时候,搭载测速设备的必须是制式警车,进行测速操作的人员也必须是交警。而高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要求高速交警在设置流动电子眼测速的时候,要在事故易发地前段,道路平直,视线良好的地段提前设置,以便提醒驾驶员注意。警车要停放在应急车道上进行,并且要求提前设置锥形桶等警示标志,不能隐蔽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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