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清晨,出租车司机谷某在104国道撞伤一骑自行车的老人后,将倒在引擎盖上昏迷的老人抱到马路中间后驾车逃逸。而坐在肇事出租车上的一名乘客,目击谷某的所作所为,不但不加以制止,还继续乘坐该车一直到了目的地。
出租车撞伤老人逃逸
“出租车撞人了!撞人了!跑了、跑了……”27日清晨5时30分许,济南市公安交警支队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报警人目击肇事车辆逃逸。
济南市中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王春元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现场位于 104国道桃花沟西侧路口,肇事出租车已经逃逸,现场只有一位六十岁左右的昏迷老人躺在路中间,旁边还倒着一辆自行车。救护车也随后赶到现场,将受伤老人送往附近的济南市106医院抢救。
民警在现场能提取到的证据,只有一点薄荷青色的漆片和一双伤者的拖鞋。
排查两天锁定肇事车
由于现场遗留的证据太少,民警破案难度比较大。虽然案发时曾先后有3人报警,但他们均没能看清出租车的车牌号,其中有一个人表示车牌号第一个数字为6,另一个人表示车牌号前两个数字为2和4。
“我们首先排查以6开头的出租车,排查了200多辆,整整用了一天的时间,结果发现这些车全是白色的,都不符合条件。”负责排查工作的民警亓信恒介绍。
由于没有其他线索,事故科民警无奈继续排查车牌号为鲁AT24ⅹⅹ的出租车,由于排查范围太大,不确定的因素又很多,所以排查的难度相当大,案件一直到 29日早上还没有眉目。
29日中午11点案件出现转机,民警借助科技手段终于锁定了肇事车辆。当天中午12点,办案民警将仍在市里跑生意的肇事出租车查获,司机是一个女子。
“这和目击者提供的信息不符,因为当时有人看到司机是一名男性。”亓信恒表示。民警随后将该女子带回事故科讯问,得知事发时开车的是她哥哥谷某,而此时谷某正在位于七贤镇文庄的租住房里休息。
29日下午两点,办案民警赶到谷某住处将其当场抓获。
把昏迷老人放地上就跑了
25岁的谷某很快就交待了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经过。
据谷某回忆,27日清晨5点多,天色已亮,他从济南大学西门口附近拉上一名乘客后,沿1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目的地为长清大学城。
在行驶至离事发现场只有五六米的距离时,谷某突然看到一人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他虽然急刹车并向左急打方向盘躲避,但由于当时车速为 100km/h,车速太快,汽车的右前角撞上了自行车前轮左侧,自行车滑了出去,骑车男子倒在了汽车的引擎盖上。
“我停下车,想报警,但心里害怕,就把男子抱起来放在了地上。”谷某接受讯问时交待。据民警亓信恒介绍,谷某将受伤男子放在马路中间后驾车逃逸,为了不暴露车牌号,逃逸前还专门将汽车的后备箱盖掀开。
事故发生后,谷某还“尽职”地把乘客送到了长清大学城,接着将车停放在其哥哥家里。27日晚上10时许,谷某的哥哥驾车到黄台南路一修车厂修了车。
住院三天意识还不清楚
在济南市106医院神经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被撞伤的老年男子。王养宪,今年64岁,家住市中区党家庄镇,27日清晨的车祸造成他脑干损伤,30日上午刚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
“父亲那天早上本来是去买早饭的,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儿。”王养宪的儿子王志江一直在病床前陪护,他说,老人除脑干损伤外,左脚也被撞伤。
现在的王养宪勉强已能喝点稀饭,但意识还有些不清楚,说话颠三倒四,对于事发时的情景已回忆不起来。“我们是泰安人,来济南打工,现在住院才3天就已花了1万多块钱,好在那个司机找到了,否则我们家根本就承受不起。”王志江说。
司机和乘客都应受谴责
“我处理事故十几年了,从来没见到过这样的司机,素质太差,行为太恶劣了。”民警亓信恒接受采访时坦言。
据民警介绍,104国道限速60km/h,肇事车辆属超速行驶。被撞伤的老人当场昏迷,倒在了汽车的引擎盖上,随后,谷某把老人抱起放在汽车一侧的路面上,然后驾车逃逸。谷某在逃逸前还不忘把后备箱盖打开掀起来,以防被人看到车牌号。
无德司机谷某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而同样应受到谴责的还有那名事发时坐在出租车上的乘客。后据谷某介绍,这名乘客是一名三十多岁、长头发的男子。该乘客目击了谷某抛弃伤者、破坏现场、驾车逃逸的全过程,不但不出面制止,还让谷某继续驾车将自己送到目的地,太缺乏社会责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