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到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腾中重工提交的任何正式申请。”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日表示,商务部对于腾中重工对外购买协议的内容没有详细的了解,因此也还没有到达受理申请的阶段。
姚坚透露,四川省商务厅和有关地市曾到商务部沟通过相关情况,但到目前为止,商务部对于腾中重工对外交易中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结构、式都没有准确的信息。
姚坚解释,如果企业以股权方式对外投资,或者是在境外设立企业,通过这个企业对外进行投资,根据规定境外投资需要包括发改委、商务部进行审批。而中国企业如果仅仅是收购国外品牌和技术,特别是外观的设计技术,收购的品牌和外观设计技术有意在中国境内使用,而不是股权投资的话,则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负责审核。
北京时间10月10日,腾中重工和通用汽车宣布,双方正式签署收购悍马的协议。根据最终协议,腾中重工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此外,腾中重工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新通用汽车总裁兼CEO韩德胜此前曾透露,通用目前与腾中重工最终敲定的交易价格是1.5亿美元。这意味着,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于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商务部会据此进行审批。
“中国政府和商务部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交易投资,一贯持支持态度。” 姚坚表示,未来不仅仅要让商品“走出去”,更要人员、资金、企业都走出去,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抓住市场机遇、开拓国际市场。由于交易方式、企业“走出去”的方式非常多样,姚坚建议,企业也需要在国际化过程中加强咨询和学习,进一步完善自己参与国际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