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十城千辆”补贴电动车
1月23日,财政部与科技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
首次确定参与十城千辆工程的城市有13个,分别是: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目前,这些城市的示范计划都已经通过科技部的审批。深圳市计划采购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最多,达到2万辆。
根据2009年2月份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被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将按以下标准享受财政补贴:
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根据混合程度和燃油经济性分为5档,最高每辆补贴5万元;
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长度10米以上的城市公交客车、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贴5万-42万元,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每辆分别补贴50万元和60万元。
参与示范的13个城市的地方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截至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三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最新政策是,国务院决定扩大示范范围,将13个城市增加至20个,同时选取5个城市进行个人补贴试点。这意味着,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也可以享受到政府补贴,这有助于培养消费环境,加速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和商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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