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人士8月25日对本网证实:目前正在研究对国内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作出调整。该人士透露,修改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会更加灵活,更能反映市场和企业的成本变化。
国家发改委决定修改现有成品油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国内两大石油公司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压力。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中石化与中石油两大集团确实对定价机制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主要是觉得目前的机制还不够市场化。社会舆论则认为国家发改委在油价问题上,一直都是“上调快下调慢,上调幅度大下调幅度小”。
国家发改委人士说,“油价调整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但是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是不可能完全推向市场,由企业说了算的。”
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是国家发改委第一次明确政府对成品油定价的办法。该办法给公众带来透明度的同时,也给市场囤积炒作留下了空间。国家发改委也承认,办法公布的有点太过于透明了,实际上反而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平稳运行。
事实上,在办法发布后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国家发改委根据规定比较及时地调整了油价,但此后,便不再严格遵循22个工作日和4%这两个条件。
中石油下属的石油干部管理学院教授韩学功说,在原油价格变化幅度不大的情况下,也没必要连续频繁地调整国内油价。这只会增加政府和企业的成本。
不过,在一些民营企业人士看来,目前国内成品油囤积炒作的情况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严重。因为,首先油源在两大集团。其次,要想囤积成品油需要油库,但是国内大部分的油库都在两大集团手中,民营企业手中油库在油价上涨的时候,往往受到两大集团断油的影响,使处于空置状态。
另据了解,国内曾有一些机构和专家建议,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间隔应该由目前的22天,缩短为10天左右,甚至一周以内。此前,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陈立国也曾建议,缩短现行机制规定的调价间隔时间至10天,并将一定区间调价权下放石油企业。对此,国家发改委人士称,调整价格形成机制,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改变调整周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