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年产各类车型油耗加权平均值不得超过限值标准
随着节能减排任务加大,乘用车也将执行更严厉的油耗限值标准。昨日,记者获悉,《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将于12月出台,2011年将正式实施,通过渐进目标令油耗限值比第二阶段下降20%。由于以车企实际年产销量的平均油耗为衡量标准,各大车企纷纷加速研发低油耗车型。
今年以来,关于降低乘用车油耗的呼声越来越高,主管部门近年来一直筹划出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以提高乘用车燃料使用效率,鼓励厂家生产耗油较少的低排量紧凑型轿车。记者从多家车企获悉,与2008年执行的第二阶段标准相比,新标准的油耗限值将较第二阶段下降20%;2015年,全国平均乘用车燃油消耗量将降为7L左右。考虑到车企无法迅速完成任务,故新标准将提出渐进式目标,如2012年为导入期,新老车型的油耗可以高出标准一定比例,但2015年开始严格按新标准实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透露,与前两个阶段的标准不同,第三阶段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限值对象,而将单一车企业旗下所有车型纳入考核范围,即车企年产各类车型的油耗加权平均值不得超过限值标准。
海马汽车总经理吴刚表示,降低油耗标准是大势所趋。海马汽车已经加快研发低油耗车型。即将推出的福美来三代符合2015年标准,即乘用车(1205kg~1320kg)百公里油耗6.9L。据悉,抢跑将使海马汽车受益,短期将享受3000元的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未来将推动公司抢先其他企业符合油耗新政。按照海马汽车规划,以福美来为首的低排量车型,未来将占海马汽车总销量的一半以上。
符合新政规定与否,将影响企业的盈利。据悉,在工信部商议《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草案时,已经启动与标准挂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据悉,不达标车企将被处于税收惩罚,优于标准的车企将享受下调纳税税率优惠。此外,工信部称,在实施第一及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后,(至2009年)已经累计取消超过800辆不符合限值标准的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