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7月下旬,董先生从一个名叫“臧士峰”的人手中购买了一辆白色尼桑轩逸。“臧士峰”并不是车主,“臧士峰”称车主是其妻子。
为了规避风险,董先生查看了车辆的各项手续,车辆除了有20个违章记录外,并无其他问题。于是,他付了8万元后将车开走。
第二天,当董先生处理该车的违章记录时,工作人员告诉董先生,车辆是盗抢车。目前,董先生已报案。
【点睛】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不规范,有些市场,交易时只要车主本人有“委托书”即可交易。有的车辆管理所在处理一些违章事宜时,也不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只要拿着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
近年来有关二手车买卖所引发的纠纷较多, 因此提醒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在交易全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除了签好书面协议、审核车辆手续之外,尽量去车辆管理部门核实相关车主信息。最好与二手车车主直接交易,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车主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车辆手续和身份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