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驴”充“千里马” 购车迷魂阵面面观
2003年07月16日09:37  作者:洪鸿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假冒名牌:

  “毛驴”充当“千里马”

  “挂羊头卖狗肉”一直是不法厂商的惯用伎俩,河南省驻马店地区水利工程局职工王某就有此不幸遭遇。他花了9.8万元从驻马店机电设备总公司购买一辆东风牌自卸车,在使用中却发现该车二梁裂纹,车厢大厢两侧多次断裂。驻马店地区技监局调查发现,王某所购的东风牌EQ3092F19D5A自卸车除发动机、底盘是东风汽车公司生产之外,其余均为湖北省郧县神河汽车改装厂改装而成,不是东风汽车公司生产的原厂车。

  走私汽车:

  “便宜”换来一场愁

  百万元一辆的豪华小轿车半价就能买到,这等好事简直打着灯笼也难找。不过当申经理花58万元买到这种车以后,烦恼便随之而来。

  云南玉溪市天利实业总公司的负责人与浙西衢县A公司的总经理申某经过商谈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天利公司将一辆日产丰田佳美黑色小轿车以5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A公司,车辆转户手续由天利公司负责办理,费用由A公司承担。协议签订后A公司即付清了车款58万元,天利公司也按约派员将“佳美”小轿车送达。当申经理在随车有关证件中发现一份工商处罚决定书时才知道,这原来是一辆走私小轿车,在送车人”车的户口保证按期转好”的口头一再承诺下,申经理只得接受“木已成舟”的现实。

  玉溪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该车的处罚决定中规定,除处以罚款外,限定该车只能由天利公司自用不得倒卖,因此天利公司保证“转户”的承诺,只是一句空话。A公司先后多次派人前往天利公司交涉要户口,但每次都空手而归,没有户口小轿车即便豪华也不能上路,其作用还不如一堆废铁。

  病车翻新:

  “伤病员”能走多远

  在某些汽车市场,少数汽车经销商往往将被撞的车辆重新修理一番,以新车名义出售给顾客。金某在一家汽车销售中心花22.65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使用中发现车辆右前大灯有水雾,后轮一条轮胎被扎坏,于是他向经销商提出换车,但却遭遇对方百般推托,以车辆手续已办妥为由只肯换一只轮胎,并许诺车辆如再有问题可随时解决。

  当年4月,该车因空调不制冷又被送去维修站,检查人员看后告之车主这是一辆被撞过的车。车主找销售中心交涉,对方承认该车辆右前大灯上方有修复痕迹,机器盖底有裂痕,出厂前空调不制冷,并没有挡风板,却仍然不肯换车,只是当场加了氟并安装挡风板,同时开出一张证明。金某此后多次找销售中心要求解决车辆问题,却始终未果,最后只得诉诸法庭。

  与金某同病相怜的还有张某,他在为新车擦洗、保养过程中意外地发现车身有多处伤痕,并认定该车辆曾受冲击变形,已经过整形修理。张某向消协投诉,经消协多方取证、查实,此车在驾驶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受损,经办人私下做了整形修理,而销售方仍以新车售出。经消协多次调解,经销商才同意更换同型号新车一辆,负责牌照、验车费等费用,并赔偿其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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