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8日,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基会联合全国绿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发起了保护母亲河行动。这是继希望工程之后,中国青基会实施的又一大型社会公益事业,是迈向21世纪的绿色希望工程。 保护母亲河行动以保护黄河、长江及其它江河流域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环保教育,倡导绿色文明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吸纳社会资金,资助生态恶劣地区建设绿色工程,为社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环保实践提供渠道,配合政府的西部大开发,推动国家生态建设。 保护母亲河行动以“5元钱捐植一棵树,200元捐建一亩林”的标准,动员社会力量,建设保护母亲河绿色工程和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为保证保护母亲河工程的顺利建设,主办者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实施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必须执行的五项制度。 一是项目申报审批立项制。在各地申报项目规划基础上,由专家组对项目设计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和指导,确保项目的科学可行。 二是项目法人制。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法人主体,明确和规范了其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是工程监察制。聘请专家和社会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监察,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是资金报帐式拨付制。先施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帐,从工程建设的第二年开始,分三年按5:3:2的比例拨付,以保证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 五是产权预先确认制。项目实施前预先明确产权所有,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受益权均归植护者,调动植护者的积极性,保障植护者的切身利益。 自1999年实施以来,保护母亲河行动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共筹集资金近2亿元,建设保护母亲河工程284个,总面积28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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