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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销售渠道待拓宽 |
时间:[ 2003年04月21日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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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的规定开始实施新的车险条例,旧的车险随即废止。新车险的实施情况和8%代理费问题引人注目。
新车险同时放开条款和费率,弱化了各公司间同类产品的可比性,使得令人担心的“价格战”能够软着陆。条款和费率的同时放开,使得各公司在产品设计上能够根据市场的需要细化服务,主要体现在产品条款设计的千差万别,从而导致费率上的差异。不同公司的同类产品可比性的弱化,避免了同业间竞争的正面冲撞和恶性竞争。其实,适当的竞争是保证市场活跃的要素,也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但是,在更多选择的同时,消费者难免有无所适从的茫然,在“个性化”服务的口号下,如何使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是各保险公司做“贴心”服务的必修课。
新车险产品的趋同性决定了服务将成为今后各保险公司之间较劲的关键之所在。各家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客户,占领市场,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有各的高招。提高服务的最终收益者无疑是消费者。
8%代理费问题一直困扰着保险公司,惟有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才能使这种尴尬局面得到彻底地改观。自车险改革以来,8%代理费的问题引起了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之间的不和,保险公司对车商们是“爱恨交加”。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在车险的销售上过分依赖汽车经销商。要解决问题就必须打破这种依赖,实现车险销售渠道的多元化,这一点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
从目前情况看,保险公司已经有的销售渠道有网络和电话两种,由于使用中的便利程度、推广的力度等原因,这两种销售方法还不能使保险公司摆脱对汽车经销商的依赖。据业内人士称,各保险公司正在加大对电话和网络投保方面的宣传和投入,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还在着手和各银行合作,准备将来通过银行网点销售其车险产品。不过,此事还要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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