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起帕杰罗索赔案八月再次开庭 |
东方网8月6日消息:6月5日,上海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本市首起“帕杰罗”越野车用户向三菱公司索赔案。由于案件涉及跨国企业,取证需要一定的时间,第二次开庭时间被一拖再拖。但长宁法院表示,8月份一定开庭审理。原告张女士家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定要把案子进行到底。在第一次庭审中,张女士认为自己在1997年8月购买的三菱帕杰罗V33越野车发动机存在故障。为此,她不但要求三菱公司按照《消法》第49条的规定“退一赔一”,而且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总计12.8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3万元。
但三菱上海公司代理人认为张女士购车已近4年,早过了保修期,而且行驶里程近13万公里,因此无理由再退货。
在庭审中,原被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都不充分,因此法官宣布休庭,要求双方各自补足证据。由于涉案对象牵涉到跨国企业,长宁法院派出了最精干的力量,由丁寿兴院长亲自挂帅办理此案。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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