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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三:“厂家与4s店 谁对消费者负责?”
AUTO.SOHU.COM  2004年05月11日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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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投诉的问题:某消费者所购新车一直问题不断,购车后几乎每月都上修理厂,消费者称,此车自出生来所有的问题都在他所购的车上出现过,为此,新车几乎修理成了旧车。消费者对车失去信心要求退车,未果。消费者在本投诉中心投诉三次,反映厂家把问题都推给4s店,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企业回复:汽车厂家称消费者反映的故障均为偶发现象,该公司技术人员测试时均正常,建议消费者将车交由4s店进行长里程测试,但消费者并不配合,因此无法对车进行确诊和解决。

  处理结果:企业与消费者无法达成一致。

  律师意见:消费者可以与厂家共同委托一家有检测资格的鉴定机构,对汽车进行检测,如果鉴定结论表明该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厂家应该予以更换或退货。如果消费者反映的故障确为偶发现象,不能立即检测出来,从赢得市场的角度来说,厂家应该与消费者协商通过更换零件等方式解决问题。

  中心点评:从理论上看,厂家和4s店有各自明确的责任和利益,但是对消费者来说,二者是一体的,双方的行为共同塑造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任何一方做得不好,双方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只有厂家和4s店相互协商,真正地共同对消费者负责,蛋糕才会越做越大,在此过程中,厂家更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郝庆丰)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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