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汽车评论 黄海/文)
在中国开车,真的很难。
以前听说过这样的一个小故事,说的是鲁迅先生曾经看到过一个满脸尘土、脸上爬满了苍蝇的小孩睡在路边,这样挺苦了是吧?不过令人惊奇的是这孩子居然能够浑然不觉地安然入睡!先生于是感叹地说道:在中国过生活,需要有多么大的忍耐力!那是谈的旧社会,不过面对现今的用车环境,你也不得不发出这样的一句感叹:在中国开车,需要有多么大的忍耐力!
先从司机说起,咱开车的最怕什么?不是路况差,不是堵车烦,也不是汽车质量坏,而是警察,是他们所开的罚单!因为根据新《道法》,一张罚单最少也要值50元,通常都是过百的,相信许多驾驶员已经对此深有感触,又恨又怕了吧?不否认,严格的交通执法对于保障交通顺畅以及驾驶员、行人等的安全是大有裨益的;不过,它在执行中却变了味,比如:有交警躲在干道旁查超速违章的,也有收了钱就不开罚单的,还有乱收费的……方法多多,不用细说,具体有多恶劣,只看重庆三地拍卖的价值不菲的交警别墅就知道了。
新《道法》里面被谴责得最多的就是号称“无责任也要赔偿”的第76条,就是这所谓的与国际接轨的条款,虽然不符合国情却依然被执行,反对虽多也“矢志不改”,真不知道以后会出多少北京“奥拓案”?会有多少人因为“碰瓷”而发家致富?但同时又会让多少被碰瓷者身陷囹圄?——“……由孙志刚喋血,知生存权;由下岗失业,知劳动权;由老板瞒矿难官员赶记者知知情权;……休息权、……”百姓的权利在哪里?——难道政策和法律的宗旨就是剥夺一部分人的合法权利给另一部分人,虽然这并不合情理?
《道法》是这样,保险也是。笔者朋友的同一台车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连续投保了三年而且没有出过事,按照规定是要享受30%保费优待的,可惜算来算去每年交的保费居然都差不多!没出事交的保费就当贡献了,却不知道优惠在哪里?说什么连续几年投保有优惠,可惜保费年年涨、服务却不见提高?人民保险公司应该为人民是吧?它的本质其实就是管理广大车主所交保费的一个机构,它在工作中行使的是用广大未出险者的保费救助那些出险者,即便是有盈利也不过是概率上所给予的“彩头”,都应该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吧?可为什么在实际中保险公司往往在车主发生事故时出险不及时,在赔付时又推三阻四挑肥拣瘦?甚至还有公然以亏了为名冒天下之大不韪推出“500元以下免赔”?
还是重庆的事,重庆万州原有出租车987辆,一车两人合开,虽然辛苦但一般每台车每年能挣下五六万元,总是个饭碗。可政府办公室硬行地以《会议纪要》的方式把出租车指标分配给了5个公司,让这987辆车报废后就不能干了,想干,就得到这5家公司之一去打工,每年只能赚到2万元,管理费用太高了吧?简直就是在坐地收钱!官员的解释是,“出租车经营权是公共资源,政府可以对出租车进行有效的配置和控制,”配置就配置吧,怎么把利润都给“配置”到管理公司去啦!这太不公平。
“谁都知道垄断好,垄断好挣钱。只要开了头,自会见效益。”说到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和公司的关系就像小蜜蜂同养蜂人的关系一样。现在我国很多地方城市的出租车经营权都被掌握到了出租车公司手中,广大出租车司机就像辛勤的“小蜜蜂”一样为这些养蜂人干活,得到的不过是维持生存的少许一些“糖水”。本地有整车生产厂的就更糟了,出租车司机连选择车型的权利都没有,——尽管这些车型或许太大、或许很耗油、或许并不耐用……——大家知道这里谈的是哪里。还有表面看不到的,有一种叫做“牡丹交通卡”的东东,是专门用来交罚款的,仿佛挺方便,可惜是工行一家垄断,据说遗失后补办就得100元,凭什么?难道是科技含量高?非也,这是因为当地交管局规定的,就因为他有权。——我们无力把颠倒的是非纠正过来就只好默认,难道真的是“吃亏是福”?
垄断起来真的好办事,分配利益不到位就让你什么都推不开。养路费不合理吧?买了车不怎么用的,老走农村路什么的可都得交,路上的过路过桥费也不见少,燃油税每年都“择机”出台一次,可些这“机”总是找不到,今年是鸡年了,希望有关部门真能择到机。小排量车和柴油车老是受到歧视,不管你是能支持能源可持续发展也好,还是符合《京都议定书》也好,总之你会影响市容,让某些人看着不爽的话就要被限制。
……
不想再说了,否则就太不摩登了。总之,不合理的事,包括那些很不合理的事,你愤怒到冷静,看不惯到看得惯,由不可忍到默认,你历练、你挫伤、你圆滑,你最后只好麻木地沉默……先生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难道我们非得到了导致总爆发的那一天才幡然醒悟?
在中国开车,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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