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已在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那些没被授权的小经销商来说,似乎大限已到。然而,随着大限的迫近,与现实情况相比,不少人预测的车商大逃亡景象似乎略显夸大。 “10月1日到了,一些人担心的车商含泪退市景象并没有出现,”市总商会汽车销售服务业商会秘书长张冬肯定地说,“即使没有取得资质的经销商,也很难在‘十一’之后被快速清空。 ” 张冬表示,其中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内各地的具体情况复杂,执行及监管力度各不相同,有的地区比较规范,但也有地区未必就能“令行禁止”;二是汽车产业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密切关联,即使有的经销商没有取得品牌,对于这些车市的“主力军”,想必也不会猛烈打压;三是当前一个时期,各界都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执行程度持有一定怀疑,不少人估计《办法》会前紧后松,在实施初期管理比较严格,但过一阵仍有可能回到《办法》颁布前的状态。 “十一”以后,如果还有无资质的杂牌经销商继续卖车,厂商会采取什么动作?张冬预测说,从实际需要出发,汽车生产商很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争取份额是第一要务,同样能帮助自己把车卖好,谁会傻到把自己的兄弟赶尽杀绝呢?” 在全国范围,这个问题比较显著。国内不少汽车生产商的规模本身就不大,它们长期依赖杂牌车商的销售网络,才得以布及全国,要他们在“十一”之后对销售网“一刀切”,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外,今年以来国内车市的凝重现状,也在阻滞有关规定的推进步伐。“大限的意义是透出信号,目的在于引导经销商在今后一个阶段努力转变,以适应新的形势。但对目前整体市场而言,不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张冬说。(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