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4月1日
主要内容:汽车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都构成“整车特征”,一旦构成“整车特征”,海关将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点评:新政策遏制KD、SKD方式组装汽车,也迫使国内大多数合资汽车企业改变生产现状,从而避免了我国成为汽车组装基地,促进零部件工业和汽车工业的水平大幅提高。
2、《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4月1日
主要内容:自2005年4月1日起,乘用车应当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设立半年过渡准备期,10月1日全面执行);自2006年12月1日起,所有汽车应当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没有得到汽车厂家授权许可证的企业将不能在工商局注册销售汽车。境外汽车生产企业直接负责或授权一家境内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负责制订和实施同一品牌的网络规划。
点评:该办法加快经销商优胜劣汰,促使汽车销售企业在专业化、品牌化方面下工夫,引导消费者的消费意识更加理性成熟。对规范汽车市场的营销活动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3、《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实施时间:7月1日
主要内容:该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提出了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正在生产的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推迟一年实施。届时,没有达到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点评:新标准的实施有望减少因为汽车保有量日益增加而能效较低所带来的能源浪费;促进落后车型的更新换代,有助于国内合资汽车企业引进真正的先进技术。
4、《汽车贸易政策》
实施时间:8月10日
主要内容:涉及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对外贸易等领域,系统地提出了我国汽车贸易的发展方向、目标、经营规范和管理体制框架。
点评:该政策加强和改善汽车贸易管理,规范汽车市场秩序,推进现代汽车流通方式。意味着我国汽车产业从配件、产销到二手车交易向外资全面开放,并增强本国汽车商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5、《进口车落地完税政策》
实施时间:10月1日
主要内容:取消汽车保税业务,实施落地完税制度。规定进口汽车到岸需立刻申请报关,并交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总计65%左右的综合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全部实行退运出境。
点评:实行落地完税制加大进口车商资金压力,使成本增加,进而影响进口车的整体数量。落地完税制被认为是保护国内汽车产业的措施之一。
6、《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10月1日
主要内容:明确鼓励建立竞争机制、拓展流通渠道、逐步放开二手车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等。按照规定,二手车销售将使用统一发票,原先二手车交易中的强制评估将一去不复返。
点评:我国二手车市场一直发展缓慢,面临交易方式落后、交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新办法将带动二手车行业面临巨大变革和发展,整个中国汽车行业也将形成新的增长点。由于《办法》只是个指导性的意见,具体的实施细则需要各地方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制定颁布,广东省二手车行业管理办法将于12月底正式出炉。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