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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105次违章被罚10500元
这恐怕是今年最离奇的新闻了。 在北京卖菜的安徽来京司机杜宝良,在同一地点105次违章,被北京交警罚款10500元。杜宝良每次闯禁行线均由“电子眼”记录,但从未收到来自交管部门的任何警示,自己也一直不知情。
有人认为,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司机在同一位置违法105次,按照规定就应该接受105次的处罚。但从法理上来说,司机能够违法105次,也暴露出交管部门的管理需要完善。此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多次违法,而且没有出现交通事故,该位置是否有必要设置禁行线还是值得商榷的。
再者,105次违法处罚缺乏执法人性化,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尽管交管部门采取了电话、网络查询交通违法行为等办法,但一些司机违法后仍然未能及时获悉,这说明公示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有专家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而制定的,行政处罚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制止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生。而杜宝良在违章105次之后才得到高额罚款的处罚,显然与《行政处罚法》的目标相悖。
(责任编辑:余建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