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资销售公司———
戴姆勒-克莱斯勒日前宣布,将在中国台湾地区与“中华汽车”合资成立一家销售公司——台湾克莱斯勒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并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运营。新公司突出克莱斯勒这单一品牌,主要负责该公司旗下 Chrysler及Jeep品牌相关产品在台湾地区的销售业务。 公司计划在台湾投产的新车型也均为克莱斯勒品牌汽车,完全不涉及梅赛德斯-奔驰品牌。
据悉,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早在2002年原奔驰汽车台湾总代理“中华汽车公司”股东合资成立了台湾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有限公司,从而正式开始代理戴姆勒-克莱斯勒旗下的Maybach、 Mercedes -Benz、Smart、Chrysler 和Jeep五大品牌,并自2003年7月1日起,开始提供汽车租赁、融资以及保险服务。双方在2004年12月签订合约,克莱斯勒授权“中华汽车”在杨梅工厂为台湾地区市场制造克莱斯勒休旅车Town &Country,这款排量在3.3L的休旅车预计将于明年年中在台湾上市。
记者同时从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悉,克莱斯勒已授权在台湾杨梅工厂生产厢式旅行车Minivan,这一车型将与中国大陆褔建工厂明年投产的车型一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鉴于台湾克莱斯勒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即将投入正式运营,戴姆勒-克莱斯勒与中国大陆合作伙伴合资成立新的销售公司也不无可能。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