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市自1998年以来实施了11个阶段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始终是重点内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近几年来,北京市在采取多种措施缓解交通拥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采取了不断严格新车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的检查和维修,加快老旧车辆的更新淘汰和不断提高车用油品质量等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机动车排放污染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目前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距离国家标准和绿色奥运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难度越来越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特别是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快速增长,到2005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接近260万辆,居全国第一位。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加大力度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实现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的大幅度削减是今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难点。
根据北京市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举办2008年奥运会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经国务院批准,我市自2005年12月30日起,执行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3号、4号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如下:
1、自2005年12月30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和轻型燃气汽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的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对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重型汽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即《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V阶段)》(GB17691-2005)中的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对轻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国务院要求,北京市要积极做好高品质柴油供应等准备工作,在此之前,北京市可采取适当措施暂不发展轻型柴油车。
2、自2005年12月30日起,在北京市销售新定型车型(包括全新产品及产品扩展与更改)须安装车载诊断(OBD)系统,2005年12月30日前已定型上市销售并通过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审核的车型可延迟安装OBD系统;2006年12月1日后,停止在北京销售未安装OBD系统的新车。
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后,北京市环保局和各相关部门将对在本市销售汽车实施排放检查,并定期发布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动车停止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加强对市场销售车辆的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排放控制性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可大幅度削减单车的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比达到国Ⅱ标准车辆减少50%以上;二是可以加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OBD系统是监测机动车与排放有关的零部件是否正常工作,并及时对故障发出警报的环保专用装置。主要监测包括催化器效率降低、失火和氧传感器失效等。所以加装OBD系统的国Ⅲ车辆,可以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和污染超标的情况,并警告司机尽快进行维修。
逐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是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根本措施之一,是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欧美城市在上世纪60~70年代曾出现过严重的机动车排放污染,后通过不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和加强在用车管理使之大大缓解。从上世纪90年代初实施欧1或相当于欧1标准开始,欧美国家每4~5年将标准提高一级,2000年已实施欧Ⅲ标准,2005年实施欧Ⅳ标准,计划2010年实施欧Ⅴ标准。
我国目前参照欧洲标准体系制定机动车排放标准,但执行时间迟于欧美约7~10年。为控制机动车污染,北京市一直提前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如1999年执行国Ⅰ标准,2002年执行国Ⅱ标准,均比全国提前2年左右。
目前,北京市实施新标准的条件已经具备。我局已经发布了20批次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涵盖了104个国内外主要生产厂家的1465种车型,占目前北京市场机动车销售主流车型的80%。其中东风日产的天籁和颐达车已经装有OBD系统,并在北京销售了1万余辆。我市今年7月1日已全面供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今年更新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已经全部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北京市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安装OBD系统的车辆采取鼓励措施,在登记注册6年内,每两年进行一次排放检测,6年后,每年检测一次。
此外,按照“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要求,新标准的实施不影响已在我市注册登记车辆的使用。 (责任编辑:俞劲柏) |